《临时用海管理办法》印《发 我国临时用海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阮煜琳)自然资源部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新修订的《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临时用海治理领域实现了制度性跃升,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据相关人士透露,本次修订可谓是对既有临时用海体系的一次全面优化与深度完善,其根本宗旨在于为海洋经济的稳健、有序及可持续繁荣构筑起更为坚固的制度屏障。《办法》全文共计二十条,针对临时用海管理框架进行了系统性重塑,并在三大维度上展现出鲜明的创新亮点:即推行分类管理机制、精简审批环节、以及加强全周期监管力度。
首先,在分类管理层面,新政开创性地引入了区分化治理思路,明确界定了“需许可”、“可备案”及“不得办”三类迥异的适用情形。具体而言,凡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改变自然岸线形态或功能,乃至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秩序或其他合法用海权益产生潜在重大干扰的,一律须依法申请临时用海许可;而针对诸如海洋文旅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救灾行动、海洋监测活动及科研教学等,只要不触碰生态红线或未改变自然岸线特性,则无需申领许可,仅需履行备案手续即可;然而,诸如填海造地、跨海桥梁建设、海底隧道开凿、海砂开采等,以及任何旨在长期占据海域的用海行为,均被明令禁止纳入临时用海管理范畴。
其次,在审批流程优化方面,《办法》着重强调了便民高效的导向,大刀阔斧地削减了审批环节,特别是撤销了临时海域使用证的核发步骤,从而实质性推动了用海单位实现“一举获得许可、即刻启动施工”的目标,极大缩短了项目落地的时间成本。
最后,为强化全过程链条式管控,新规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依托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体系来开展审核工作。一旦许可或备案流程完毕,相关临时用海资料须即刻归入“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督,并同步知会执法机关、面向社会公示,以此引入公众监督力量。此外,《办法》还显著强化了临时用海主体在期满后的拆除责任,明确规定用海设施及构筑物必须及时清除,以切实保障临时用海的“短时性”本质。同时,针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岸线形态改变的案例,特别强调用海方须严格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竭尽全力守护海洋生态的完整与健康。
涉“婚托”欺诈等七类问题《 五部门出手整治》婚介机构乱象
据民政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披露,7月28日,民政部与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强化婚介机构的运营规范,推动婚介服务行业良性发展,并明确自2026年7月至2027年2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婚介机构集中治理行动。
此次专项治理的覆盖对象涵盖全国各类从事婚介服务的市场主体及社会服务机构,包括线上婚介平台、线下实体机构及相关组织,但纯属交友或社交性质的免费平台不在此列。整治焦点具体包含六大维度:其一,登记服务违规情形,诸如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即擅自开展婚介业务,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不符,以及线上平台未获互联网信息服务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就擅自运营;其二,虚假营销行为,涉及对服务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或所获荣誉进行失实或误导性宣传,承诺“包成功”或“保证脱单”等不切实际的效果,捏造成功率及成功案例,或对征婚者数量、品质及来源进行不实表述;其三,“婚托”欺诈手法,包括安排假冒征婚者与客户见面,虚构约见记录,编造优质对象信息并借“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多次收费,或由多名“婚托”轮番与同一客户会面以消耗服务次数;其四,合同签约违规,即在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或减轻经营者责任,尤其是利用格式条款规避退款义务;其五,收费管理混乱,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式,或在标价之外额外收费,预付费服务未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价格、退款流程及违约责任,且在未能履约时拒不退款,遭遇经营风险仍继续收取预付款,或在合同期内降低服务质量或随意加价;其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即对征婚者的身份、婚姻状态、学历、职业等核心资料不核验或敷衍了事,明知信息虚假仍予以公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不实信息,或借“保护隐私”之名拒绝核实,实则助长虚假信息蔓延。
(雨后蹚水当心烂脚!防护做法)速看→ 近期,台风“美莎克”强势来袭,广西多地遭遇罕见暴雨侵袭,由此引发的严重洪涝灾害,导致大批水库溃坝、城乡陷入一片汪洋,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洪水不仅可能直接导致建筑坍塌或引发溺水事故,更潜藏着大量威胁健康的病菌与隐患。暴雨洪灾之下,哪怕只是外出步行,也往往免不了涉水而行,而那些长时间浸泡在洪水中、坚持奋战在抗洪前线的人们,面临的健康风险更为严峻。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与洪水亲密接触后,有哪些科学的防范方式能帮助我们远离疾病困扰。 首先来看为什么泡水容易“泡出病”?从传播病原的角度看,细菌和病毒等微生物本身不具备行动能力,它们需要借助外力扩散,而干燥环境对多数病菌来说极为不利,不仅存活时间短,传播范围也有限。一旦洪水来临,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雨水席卷一切,将原本集中在处理点的生活垃圾、人畜排泄物、动物尸体等污染源悉数冲散到各处,这些物质中携带的大量病原体,随着水流迅速扩散,一旦接触到人体,便可能引发种种疾病。 与此同时,洪水不仅让病菌传播更为便捷,还显著削弱了人体的抵抗力。正常情况下,皮肤作为第一道防线,能够有效抵御外界病原体侵入。然而,若长时间浸泡在水中,皮肤的屏障功能便会遭到破坏,给各种病菌和异物以可乘之机。洪水中还常混杂泥沙和尖锐物体,不论是在抢险一线作业,还是简单蹚水出行,都可能造成皮肤擦伤、破损,一旦屏障被突破,病菌便会长驱直入,引发感染。因此,长时间浸水,确实存在更大感染风险。虽然涉水在所难免,但若掌握一些必要的应对知识,便能在危急情况下更大程度保护自身健康。 一个典型的隐患便是“浸渍性皮炎”,我们常在新闻报道中看到,抗洪官兵因长时间泡在污水中,双脚被泡得发白甚至溃烂,便源于此。该病多因足部皮肤长期处于污浊水中,加之行走摩擦,使鞋袜和砂砾对皮肤造成损伤,继而被病菌感染所致。此外,当洪水水位较高,腰部以下长期浸泡在泥泞浑水中,小腹、大腿内侧及会阴等敏感部位皮肤也容易出现类似问题,表现为疼痛、瘙痒、炎症甚至破溃。条件允许时,应适时休息,用清水冲洗足部并保持干爽,也可外用炉甘石粉等药物缓解症状;在下水前涂抹润肤产品,具有一定防护效果。若皮肤破损严重,则需使用抗生素类药膏处理感染,并尽量避免继续涉水。 曾有报道指出,部分人由于皮肤破损或患有脚癣、糖尿病足等削弱皮肤防御力的基础疾病,泡水后感染了溶血性链球菌,进而诱发丹毒。更有趣的是,史书记载末代皇帝溥仪便曾因大雨积水蹚水玩耍,染上足癣,终身未曾痊愈。 除了皮肤问题,眼睛也极易受洪水影响。所谓“红眼病”,医学上称“急性结膜炎”,由病菌侵入结膜引发。尽管我们通常不会在洪水中睁眼,但脏水可能飞溅入眼,或我们无意用不洁之手揉眼,均可能让病菌进入眼部,引发感染。对此,应养成勤洗手的习惯,避免用手触碰眼睛,不与患者共用毛巾和脸盆;一旦出现症状,可选用合适的眼药膏进行治疗。 “病从口入”在洪灾期间尤须警惕。洪水本身携带大量病菌,还可能污染自来水供水系统,影响水质安全。故在洪灾期间,应优先饮用瓶装水;若无条件,务必将水过滤后彻底煮沸再行饮用。食品卫生同样至关重要:洪水浸泡会使食物直接受污或受潮霉变,而停电更可能使冰箱内食物升温变质,因此对来源不明或被水浸泡过的食品应果断丢弃。洪灾多发地区可提前储备即食类应急食品以备不时之需。 此外,还有一项常被忽视却极为关键的问题,便是心理健康。灾区民众往往身处险境,物资匮乏,居住与卫生条件恶劣,加之外界天气持续阴沉,极易产生焦虑、紧张等负面情绪。而这些心理压力不仅影响情绪,还会削弱身体免疫力,让人更加容易患病,甚至诱发旧疾加重。此时,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救灾自救工作,或陪伴在家人身旁,都有助于平复心境。洪灾过后,若仍感到难以调适,应主动寻求专业心理咨询。 总体来看,洪水来袭,我们既要面对外部的灾害挑战,也要应对身心的双重考验。在投身抗洪抢险的同时,也要时刻关注自身健康。原则可归结为几句:非必要不涉水,涉水后务必及时清洗并擦干身体;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尤其重视饮用水清洁;保障食品卫生;同时兼顾心理健康。唯有如此,才能在这场天灾中最大限度守护自身安康。 作者:丁崝 科普作者 审核:唐芹 中华医学会科学普及部主任 研究员
《临时用海管理办法》印《发我国临时用海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阮煜琳)自然资源部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新修订的《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临时用海治理领域实现了制度性跃升,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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