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拼船出海《抢赛道 借道启航》畅枢纽
香港特区政府去年组建的“内地企业出海专班”,以一站式综合服务为定位,迄今已助力逾二百家内地出海企业选择香港作为设立据点或扩展业务的首选之地。日前,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于“大湾区环球业务拓展高峰论坛”中披露此一重要进展,旋即引发各界广泛关注与热议。
该专班成立尚不足一年,便有如此众多内地企业纷纷“借港出海”,无疑再次印证了香港作为“超级联系人”所具备的雄厚实力、独特魅力与巨大潜能。透过这一现象,不难察觉香港的专业服务能力正经历一场系统性的深度转型,整体而言,正呈现出以下三大显著趋势:
出海:由“货品输出”向“企业输出”跃迁
长期以来,香港在“内联外通”中扮演的角色,重点在于将国际资本“引入”,并将内地商品“输送”至海外市场。“内地企业出海专班”的设立,则标志着这一功能实现了一次质的飞跃。据相关统计,202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度已突破1900亿美元,年增长率超过8%。然而,内地企业迈向国际的征途绝非坦途。笔者作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成员,上月曾实地调研该公司在北非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及意大利米兰等地的大型基建项目,深切体会到内地企业在海外拓展中所面临的法律体系陌生、商业文化迥异等客观障碍,以及由此衍生的诸多风险。
“内地所需”恰为“香港所长”。香港具有三方面无可比拟的独特优势:
其一,市场联通的优势。香港实行与全球多个金融中心接轨的普通法体系,专业人才熟稔国际及内地商业运作模式,并精通“两文三语”,足以成为内地企业“走出去”的理想跳板。其二,资本汇聚的优势。香港身为全球前三位的国际金融枢纽,能够为内地企业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令创新有源头活水,令发展有坚实后盾。其三,标准对接的优势。香港在法律、会计、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障等专业服务领域均接轨国际规范,其服务水准位居全球前列,可辅助企业在国际化进程中有效规避风险、实现合规运营并塑造良好品牌形象。
内地充沛的实体经济实力与香港高水平的专业服务相融合,不仅有望扭转内地企业过往“单打独斗”闯海外的困局,也为香港专业服务行业带来“规模增长”与“素质提升”的双重契机。正是基于此战略性考量,李家超在2025年施政报告中首次提出设立“内地企业出海专班”。该专班被定位为内地企业出海的“一站式平台和最佳合作伙伴”,由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亲自督导,统筹协调跨政策局、跨部门、跨机构及跨界别的资源投入,为内地企业提供自前期规划至落地运营的全链条支援。
启航:由“停泊码头”向“增值引擎”转化
若将“出海专班”视作一艘远洋航母,那么今年4月应运而生的“出海全球通”跨界别专业服务电子平台,则恰如航母上高效运转的指挥中枢。此平台绝非简单的信息发布载体,而是成功实现了香港专业服务资源与内地企业实际需求的精准匹配。其一,协助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企业财资中心及研发部门;其二,提前完成企业出海所需的架构规划设计;其三,为企业就融资、法律咨询、会计服务、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做好充分准备。
对内地出海企业而言,香港的角色已远非传统“码头”那般简单,而是华丽转身为“增值引擎”。企业驻足香港,不仅能获得“后勤补给”,更能在此升级装备、优化航线、寻获志同道合的伙伴。香港不但能助力企业“走出去”,更能协助其在全球版图中确立自有品牌与标准,营造有利于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
站在内地企业的视角审视,选择以香港作为出海起点,其深远意义不仅限于“借道”的便捷,更在于经由“拼船”共航的历程,锻造并提升自身“造船”的实力。“大湾区环球业务拓展高峰论坛”的热烈场面亦印证了此判断。此次峰会汇聚了约300名商界领袖及企业代表,其中八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的创办人或最高决策层。论坛同时释放出一项重要信号:除大型央企及国企外,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与科创公司正逐步成为“拼船出海”的新兴力量。
放眼长远,逾两百家企业选择从香港启航仅仅是一个序幕。当更多内地企业迈出第一步——“走出去”;继而跨出第二步,深耕并融入投资目标国家及地区——“走进去”;最终实现第三步,练就搏击国际市场的过硬本领——“走上去”,香港作为“出海首选平台”的核心地位必将愈发牢固。
角色:由“湾区城市”向“全球节点”演进
上个月,香港特区政府率领了本届政府历史上规模最为庞大的香港与内地商贸代表团,出访哈萨克斯坦与乌兹别克斯坦这两个中亚大国。此行成果丰硕,与两国共达成多达96项合作协议及谅解备忘录,涉及金额超过16.5亿美元,范畴涵盖金融、创新科技、航空、绿色发展等多个领域。更令人振奋的是,已有数家随团的内地企业正积极筹备于香港上市。此外,香港特区政府亦正积极推动直航开通、放宽互免签证入境安排,以及税务与投资协议的磋商,旨在进一步深化与中亚地区“枢纽对枢纽”的战略合作。
“枢纽对枢纽”的合作模式具有非凡的战略远见,它并非“点对点”的单一线性对接,而是“网对网”的立体化深度交融。以哈萨克斯坦为例,该国在构建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时,直接引入了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司法体系并设立独立的金融法庭,这使得香港的律师、会计师及合规专家能够无缝隙地服务于中亚企业。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背后依托的是庞大中亚市场,而香港金融中心则背靠中国内地、东南亚等活力经济圈,两大枢纽的强强联合,彼此呼应、协同共振,将产生巨大的“对接放大效应”。
香港助力内地企业出海的亮眼“成绩单”,正是香港精准挖掘自身优势,将“拼船出海”这篇宏篇文章做深、做透、做广的最佳力证。
《看似省钱实则埋雷 这》些习惯或会“喂”出癌细胞
日常生活中,某些看似习以为常的饮食与起居习惯,实际上可能在悄然间为健康埋下隐患,甚至成为癌症等重症的诱因。这些习惯往往与一个“省”字密切相关——高温天气不舍得开空调、隔夜饭菜反复加热食用、腐烂的水果切掉坏处继续吃、调味品随意放在室温下保存。这四个细节,你中了几个?
酷暑时节,老年人尤其需要及时启用空调。随着年龄增长,皮肤上的温度感受器灵敏度逐渐减退,对外界冷热的感知变得迟钝。即便室内温度已经偏高,老人也可能浑然不觉,自然也就无法及时采取降温补水措施。然而,他们的体温调节与适应能力本就在衰退,倘若长期滞留于高温高湿且通风不良的空间,极易引发脱水、散热障碍及电解质紊乱,进而酿成中暑。更值得警惕的是,中暑还可能诱发原有疾病的加重,诱发多种并发症,波及全身器官的正常运转。
在极端情况下,中暑有可能进展为热射病——这是一种危及生命的重度中暑,总体病死率介于20%至70%之间,而老年患者的死亡率可飙升至80%。
科学使用空调,请牢记以下五项要点:其一,温差适度,室内外温差宜控制在8℃上下,夜间入睡可启用睡眠模式;其二,定时通风,每两到三小时开窗换气约十分钟,让室内空气得以更新;其三,注意遮挡,冷风切勿直吹头部、腰部和膝盖,建议常备薄外套以护住易受凉部位;其四,善用除湿功能,三伏天高温高湿,适时调至“除湿”模式,将室内湿度维持在40%至60%之间;其五,搭配风扇使用,空调与风扇协同运作,促进空气循环,体感更为凉爽舒适。
关于腐烂蔬果,不少人习惯将霉变部分切除后继续食用剩余部分。然而,肉眼未见的区域同样可能残留大量霉菌、细菌及其代谢毒素,例如黄曲霉毒素。长期摄入此类变质食物,肝脏首当其冲受到损害,罹患肝癌的风险随之升高。因此,蔬果务必选购新鲜者,一旦发现腐坏变质,最明智的选择便是整体弃置,切勿因节俭而冒险。
此外,霉变的花生、瓜子等坚果,表面出现斑点的鸡蛋,以及发芽的土豆,同样属于变质食品,食用后极易引发中毒反应。为安全起见,遇到此类情况应毫不犹豫地予以丢弃。
隔夜菜的隐患同样不可小觑。经过长时间存放,菜肴中大量维生素等营养成分流失殆尽,同时细菌得以大量繁殖。尤其在夏季高温高湿的环境下,食物变质速度显著加快,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随之产生——轻者引起腹痛、腹泻、呕吐等不适,重者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亚硝酸盐在胃内酸性环境中,可能与蛋白质发生反应生成亚硝胺,这是一种强致癌物,长期摄入可促使细胞突变,提升胃癌发病风险。
为此,建议每餐菜肴尽量少量烹制,现做现吃,尽量避免隔夜存放。切勿抱持“放进冰箱就万事大吉”的想法,冰箱并非保险箱,无法彻底阻止细菌滋生。以下四类食物尤其需要警惕:绿叶蔬菜、海鲜、银耳与蘑菇、土豆芋头及馒头等淀粉类食物。
再谈调味品的储存问题。未开封的加工调味品通常可保质一至两年,但一旦开封,若置于室温较高的厨房,尤其是紧邻煤气灶的位置,周围环境温度较高,极易加速变质。植物油、酱油及醋开封后仅能存放两到三个月;花生酱、沙拉酱、番茄酱等各类酱料,开封后保质期更短,仅为一至三个月。蚝油、生抽(尤其是减盐版生抽更不耐存放)开封后通常需要放入冰箱冷藏保存。
一项调查研究揭示,在室温(24℃和30℃)条件下储存的蚝油,开封后第六周即检测出细菌,第八周细菌总数已超出国家标准。而在冷藏(4℃)环境下,尽管同样有细菌检出,但细菌总数始终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之内。若家中调味品已存放过久,切勿继续食用,不妨为父母购买新品替换。
正确的做法是:将不常用的调味品存放于冰箱冷藏,有助于延长其保质期,减少浪费。
归结而言,四大陋习须警惕:天热不开空调,小心“隐性中暑”偷袭;烂果切掉再吃,既伤肠胃又埋下致癌隐患;隔夜菜反复食用,胃肠道疾病伺机而动;调料室温久置,细菌超标风险重重。健康无小事,从今天起,改变这些看似不起眼的习惯,便是为自己与家人的身体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为网暴“划红线”《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
句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