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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东货物《贸易进出口》首破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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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东货物《贸易进出口》首破5万亿元
v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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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21:55:47
作者李百海
分类色狼群

软件介绍

上半年广东货物《贸易进出口》首破5万亿元

7月17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于广州组织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署长毕克新在会上透露,今年1至6月,广东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49万亿元人民币,首次于历史同期跨越5万亿元大关,同比增幅为20.8%。

数据显示,上半年广东外贸在全国货物贸易总量中的占比为21.6%,实现的贸易增量高达9447.1亿元,对于全国外贸增长的贡献率则达到25.6%。无论是市场份额、增量规模还是贡献程度,皆列各省区之首。期内,出口额达3.22万亿元,同比增长11.6%;进口额2.27万亿元,增幅更为显著,达36.8%。

得益于“粤贸全球”计划的有力推进,广东已与全球2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往来。上半年,对东盟和拉美等新兴市场的进出口分别为8574.2亿元和2773.5亿元,同比增长13.3%和4.5%;与此同时,对中国香港、欧盟、美国和韩国等传统市场的进出口分别达到8299.3亿元、5799.3亿元、4874.8亿元及3070.2亿元,增幅依次为47.2%、6.9%、3.8%和40.3%。此外,随着中国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政策,粤非贸易规模亦在上半年创下历史新高,达1784.4亿元,同比增长23.3%。

从企业层面来看,上半年广东实际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共计17.4万家,其中民营企业数量为15.3万家,累计进出口3.69万亿元,同比攀升26.7%。

功能特点

从“笑他傻”到“《跟他干”,一个村》支书的34年“翻身仗”

【有理有句】从“叹其愚”到“随其行”,一位村支书用34载时光打赢了这场“逆转战”

视频:【有理有句】从“笑其痴”到“跟其走”,这位村支书的34年“逆袭之路”来源:荆楚网 主创团队:李秋晨、王舒娴、沈素芬、滕伟、李砚青 项目统筹:雷杉、伍佳佳、李克伟 出品方: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使用说明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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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广东货物《贸易进出口》首破5万亿元7月17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政府于广州组织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副署长毕克新在会上透露,今年1至6月,广东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5.49万亿元人民币,首次于历史同期跨越5万亿元大关,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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