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华{西牛成为全国拍卖会上的“主}咖”
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举办的第七届全国种公牛推介暨华西牛攻关成果展示活动中,人们不禁好奇:一头上乘的牛,究竟身价几何?市场以一场热烈的拍卖会作出了响亮的回答。
作为本次盛会的核心环节,全国种公牛拍卖会汇聚了来自内蒙古、吉林、河北、河南、山东等地肉牛核心育种场、专业合作社及牧民的58头种公牛参与竞逐,最终56头成功易主。值得一提的是,华西牛独占鳌头,以49头的成交量斩获1553万元,平均单头成交价突破30万元大关。
当日,乌拉盖草原热浪滚滚,气温飙升至35℃以上。拍卖大厅内人声鼎沸,投标企业、牛主以及远道而来寻求经验的养殖户们,目光齐刷刷地锁定在拍卖台上,气氛紧张而热烈。
在人群中,来自呼和浩特的养殖户王春生与同伴一边举起手机拍照,一边低声交流心得。他们盘算着明年也携牛参赛,此行正是为了提前熟悉行情、摸清门路。
通辽京缘种牛繁育有限责任公司则以48万元的高价,成功竞得一头发自内心钟情的华西牛。该公司销售部经理曹曙光难掩兴奋地表示:“我对这头牛早已心仪已久,拍卖前便专程实地考察过,其品质确实令人信服。”他透露,这头牛未来将充当企业良种推广的“王牌”,并强调:“华西牛潜力非凡,对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
为何华西牛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华西牛的成功培育,彻底扭转了我国优质肉牛长期受制于进口的被动格局。”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纪检组组长周若辉一语道破玄机。
作为我国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专门化肉牛新品种,华西牛的培育历程可追溯至1978年,科研人员正是在乌拉盖草原上播下了杂交选育的种子。经过数十载不懈努力,2021年,这一新品种终于通过国家品种审定委员会的严格审定。自此,每一届全国种公牛拍卖会上,华西牛皆成为炙手可热的“明星”。
时至今日,华西牛已从最初覆盖的6个省区扩展至全国13个肉牛主产省份,种群规模从1.36万头跃升至3.16万头,自主肉牛良种的全国均衡布局格局已然成形。在此次活动中,乌拉盖管理区更是被正式确定为华西牛的核心源产地。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副所长唐湘方评价道:“本届活动全方位展示了多年育种攻关的累累硕果。”在他看来,华西牛的生产性能已达国际领先水平,不仅为产业注入强劲动力,更能切实带动农牧民增收致富。他用“把论文写在草原上,把技术留在牧民家”来形容华西牛给基层带来的深刻变革,并感慨:“自2018年首届推介活动落地乌拉盖以来,这片草原已然焕发蜕变、升级进阶。”
在乌拉盖,政企研三方携手共建“国家肉牛种质资源保存创新利用中心”,搭建起集种质保存、基因组选育、冻精生产、示范繁育于一体的全链条创新平台,将宝贵的种质资源和先进育种技术辐射至全国其他肉牛养殖省区。与此同时,科研团队还主动将育种技术送入牧区,逐步摸索出“科研创新—良种扩繁—基层推广”的成熟模式。
养殖户王金强便是这一模式的直接受益者。作为种公牛拍卖会的常客,他今年再次携两头华西牛前来参赛。他坦言养牛秘诀其实简单:“专家指明方向,我们照做就行。”如今,王金强家的牛群规模已达400多头,他补充道:“什么样的牛值得留、怎样改良,都有人手把手指导。”他还特别提到:“华西牛腿短、身子大,出肉率相当可观。”之所以能多年坚守,不仅源于对牛的特殊感情,更因为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益令人满意。
王金强的妻子刘芳则深情讲述育种背后的艰辛付出。为详尽记录每头牛的繁育档案,她甚至亲手为自家牛“手工”编制系谱资料。她解释道,牛的繁殖周期漫长,三年才能产下一犊,而“我家不少华西牛已繁育至五世代,这背后至少是15年的改良血汗路”。近年来,华西牛育种联合会每年都会为符合标准的牛出具官方系谱证书。这一联合会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牵头,联合全国数十家育种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共同组建。刘芳欣喜地表示:“有了这张证书,牛的身价水涨船高。”
华西牛育种联合会会长耿繁军指出,肉牛育种不同于猪、鸡等品种,它是一项需要几代科研人员接续奋斗、多家企业通力协作、广大养殖户广泛参与的小群体、大规模系统工程。自2006年起便投身华西牛育种工作的乌拉盖管理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高级畜牧师金生云,对此深有共鸣。他介绍,华西牛选育依托蒙古牛的种质基础,巧妙引入西门塔尔、夏洛莱等优良品种的血统,在选育过程中逐步攻克蒙古牛生长速度缓慢、体型偏小等短板,同时保留其对本地草原环境的天然适应性,并融合了西门塔尔等品种的抗病力强、耐粗饲等优异特性。
“种业振兴,乃国之大者,根本在创新,出路在应用。”谈及未来发展前景,周若辉满怀期待地发出倡议:“政、产、学、研、推各方,需继续同心协力、聚智聚力。”
中国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将创新药纳入遴选调整}范围
在北京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政司司长龚向光于7月9日透露,2026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已首次将创新药物纳入遴选范畴,此举旨在为未来更多创新药物顺利进入基本药物目录铺就一条可行路径。这场发布会由中新社记者周昕报道,当日国家卫健委专门就新版目录的详情向公众进行了说明。
龚向光在介绍中称,此次更新的目录总计收录药品794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占据476种,涵盖791个剂型与1355个规格;中成药则达318种,涉及544个剂型与888个规格。这些数字背后,反映了目录结构的细致调整与扩充。
针对此次调整中如何体现对创新药发展的支持,龚向光阐释道,近年来中国药品研发领域突飞猛进,大量创新药物相继问世并投入临床应用,覆盖肿瘤、神经系统疾患、免疫系统疾病等多个重要治疗领域,极大地丰富了患者的用药选择。本次目录更新,以基本药物的功能定位为基石,将临床价值显著、适用人群广泛、适合各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作为核心遴选标准,并经由专家严格的技术咨询与评审论证,最终吸纳了4种国产Ⅰ类新药,其中包括3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以及1种中成药。
展望未来,龚向光强调,国家卫健委将紧随医药产业创新步伐,推动创新药物规范应用,确保医药研发成果能更快更广泛地造福民众。同时,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在目录的周期性动态调整与优化进程中,有效压缩创新药从获批上市到纳入基本药物目录所需的时间周期,以此助推创新药产业的持续繁荣。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当华{西牛成为全国拍卖会上的“主}咖”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举办的第七届全国种公牛推介暨华西牛攻关成果展示活动中,人们不禁好奇:一头上乘的牛,究竟身价几何?市场以一场热烈的拍卖会作出了响亮的回答。作为本次盛会的核心环节,全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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