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线上家政服务全流程 3项}国家标准发布→
记者近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了三项电子商务家政领域国家标准,分别为《电子商务家政 服务通则》《电子商务家政 家政服务人员平台入驻审核要求》以及《电子商务家政 平台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这些标准针对当前线上家政消费中普遍存在的痛点问题,对电商家政服务的全流程进行了系统规范,旨在推动这一业态向更加透明、可靠和值得信赖的方向发展。
《电子商务家政 服务通则》着眼于电商与家政服务深度融合的发展走向,全面梳理并明确了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的基本运作模式、具体服务内容以及服务评价与优化机制。该标准重点区分了平台自营和第三方机构入驻两种运营路径,同时强化了平台在服务标准化、质量管控、信用评估及信息安全保障等领域的制度建设。此外,标准还对咨询、下单、过程跟踪、支付结算、订单反馈及回访等各个环节的操作细节做出了具体规定,以此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的无缝衔接与协同推进。
《电子商务家政 家政服务人员平台入驻审核要求》则聚焦于家政从业人员进入平台时的准入环节,确立了合法性、保密性、客观性、时效性与便捷性五项核心原则。标准对人员身份资料、工作简历、体检报告等信息的采集与审核提出了明确要求,涵盖身份核验、证件查验、背景审查、信用评估、健康状况确认以及履历核实等多个步骤,并设定了定期复审机制。这一系列举措将有效保障入驻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诚信水平,从而显著降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家政 平台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电商家政平台的服务质量建立了一套科学评估框架。该体系从基础服务质量与交易过程服务质量两个维度展开,前者涉及平台构建与管理水平,后者则贯穿交易前、中、后各个阶段,并细化为17个三级指标。这一指标体系的出台,为平台服务质量的客观评定、动态优化以及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提供了统一且可操作的技术基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布的系列标准与2025年已经实施的《电子商务家政 家政服务人员能力信息描述》国家标准相互衔接,共同构建起覆盖平台运营、人员准入、能力刻画及服务质量评价等完整链条的标准化体系。这些标准的落地执行,将为线上家政服务行业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有助于规范平台运作与服务供给,推动从业人员专业技能的持续精进,从而更好地满足广大家庭在日常照料、养老托育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同时,这也将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服务消费信心奠定扎实基础,在提升电商家政服务质量的过程中,让千家万户切实体会到更高水平的获得感。
《临时用海管理办法》印《发 我国临时用海管理工》作迈入新阶段
中新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阮煜琳)自然资源部于近日正式对外发布新修订的《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临时用海治理领域实现了制度性跃升,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据相关人士透露,本次修订可谓是对既有临时用海体系的一次全面优化与深度完善,其根本宗旨在于为海洋经济的稳健、有序及可持续繁荣构筑起更为坚固的制度屏障。《办法》全文共计二十条,针对临时用海管理框架进行了系统性重塑,并在三大维度上展现出鲜明的创新亮点:即推行分类管理机制、精简审批环节、以及加强全周期监管力度。
首先,在分类管理层面,新政开创性地引入了区分化治理思路,明确界定了“需许可”、“可备案”及“不得办”三类迥异的适用情形。具体而言,凡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可能改变自然岸线形态或功能,乃至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秩序或其他合法用海权益产生潜在重大干扰的,一律须依法申请临时用海许可;而针对诸如海洋文旅项目、生态修复工程、防灾减灾救灾行动、海洋监测活动及科研教学等,只要不触碰生态红线或未改变自然岸线特性,则无需申领许可,仅需履行备案手续即可;然而,诸如填海造地、跨海桥梁建设、海底隧道开凿、海砂开采等,以及任何旨在长期占据海域的用海行为,均被明令禁止纳入临时用海管理范畴。
其次,在审批流程优化方面,《办法》着重强调了便民高效的导向,大刀阔斧地削减了审批环节,特别是撤销了临时海域使用证的核发步骤,从而实质性推动了用海单位实现“一举获得许可、即刻启动施工”的目标,极大缩短了项目落地的时间成本。
最后,为强化全过程链条式管控,新规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依托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体系来开展审核工作。一旦许可或备案流程完毕,相关临时用海资料须即刻归入“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督,并同步知会执法机关、面向社会公示,以此引入公众监督力量。此外,《办法》还显著强化了临时用海主体在期满后的拆除责任,明确规定用海设施及构筑物必须及时清除,以切实保障临时用海的“短时性”本质。同时,针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岸线形态改变的案例,特别强调用海方须严格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竭尽全力守护海洋生态的完整与健康。
被洪水泡过的《猪牛鸡鸭鱼虾蟹等,到底还能不能吃》?
台风“美莎克”近日强势来袭,广西壮族自治区多片区域遭遇罕见暴雨,引发大规模洪涝灾害,无数民居被滔滔浊浪吞噬,家禽家畜如鸡鸭鹅、猪牛羊等或被激流卷走,或惨遭溺亡。家中储存的肉类、米面粮油也难逃厄运,悉数淹没于泥水之中。一时间,一个紧迫的疑问萦绕在受灾群众心头:那些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究竟还能否端上餐桌?
对于这一争议,民间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洗净煮熟照样能吃”,有人则坚持“碰都别碰”,究竟孰是孰非?权威答案无比明确:凡经洪水浸泡的食物,一律不可食用。
那么,那些从洪水中被捞起的猪牛羊鸡鸭鹅,又该如何处置?在此次抢险救灾行动中,救援队伍不仅全力转移被困民众,还从湍急的水流中救起了一些小猪,甚至动用挖掘机打捞漂浮在水面的生猪。面对这些“劫后余生”的牲畜,不少人惋惜道:“辛辛苦苦养了好几年,就这么淹死了,扔了实在可惜,不如煮了吃,高温总能杀菌消毒吧?”
然而,从专业食品安全视角审视,这类动物坚决不宜食用,其背后原因有三重。首先,洪水绝非寻常水体,堪称一个混杂各类污染物的“大染缸”。农田中残留的农药、化粪池排泄物、工厂排放的化学废料、养殖场粪污乃至各类动物遗体,尽数汇入洪流,细菌、病毒、寄生虫等病原体,以及农药、兽药、鼠药、化工废料、重金属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几乎无所不包。这些污染物不仅附着于动物皮毛表面,更能经由呼吸道、皮肤创口及消化道侵入其体内。
其次,被淹致死的动物尸体会以惊人速度腐败变质。正常屠宰后的肉品,需历经检疫、排酸、冷链储运等多道严苛工序方可上市流通。而溺亡的牲畜属于非正常死亡,其尸骸在温热污水中比在空气里分解得更快,沙门氏菌、大肠杆菌、链球菌等致病菌将在尸体内疯狂增殖。更令人担忧的是,洪水中潜藏的寄生虫及人畜共患病原体,可通过接触病亡动物的血肉传播给人类,引发瘟疫等严重疾患。
第三,高温烹煮绝非“万能保险箱”。许多人天真地以为“煮熟百病消”,但实际上,部分细菌产生的毒素具有超强耐热性,即便长时间沸腾也无法将其破坏。以金黄色葡萄球菌肠毒素为例,即便置于100℃高温下持续加热30分钟,其毒性依然不减。更何况,重金属、农药及其他化学污染物根本不会因加热而分解消除。
事实上,我国农业农村部全国畜牧总站早有明文规定:汛期一旦发现死亡畜禽,应立即上报,并依照规范进行收集、转运与无害化处置,严禁随意抛弃、售卖、加工或食用。对于死因不明或疑似疫病致死的牲畜,更不得擅自解剖检验。
洪灾虽摧毁了家园,谁也不忍再弃置任何食物,但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差不多”心态——一次心存侥幸的冒险,很可能换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即便是那些侥幸存活下来的畜禽,同样不建议立刻宰杀食用。这些动物在洪水挣扎求生过程中,难免会吞入大量污水,致病菌与有害物质或许早已深入其体内。最妥当的做法是,将存活畜禽隔离观察一段时间,加强饲喂管理、健康监测与疫病筛查,待确认无异常并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方可按正规流程予以处理。
至于洪水中的鱼虾蟹贝等水产品,同样不可掉以轻心。不仅溺亡的水产不可食用,因死亡后迅速腐败滋生大量病菌,就连那些活蹦乱跳的鱼类也最好避而远之。每次洪灾过后,总有人兴致勃勃地前往捞鱼尝鲜。然而,淡水鱼虾的鳃部和体表极易吸附海量污染物,洪水携带的细菌、寄生虫乃至重金属都可能经由鳃部渗透进鱼体内部。即便反复冲洗,污染物恐怕早已蓄积于鱼肉组织之中。螃蟹、贝类等甲壳及软体生物更需警惕——它们拥有极强的富集能力,洪水中的重金属与有机污染物会在其体内不断累积。广西疾控中心为此发出郑重呼吁:严格做到不拾捡、不打捞、不宰杀、不食用、不售卖。
面对被洪水浸泡过的各类食物,究竟哪些尚可留存?世界卫生组织与我国卫生部门均给出了一致且坚决的建议:凡遭洪水浸泡过的食品,一律全部丢弃,这是灾后防疫最基本的安全底线。具体而言,需牢记以下几点:
第一,任何被洪水浸湿、冲刷或淹没过且无包装的食物——无论大米、面粉、蔬果、剩菜剩饭还是散装零食——统统不可再食用。
第二,若冰箱遭遇泡水或突发停电,其中存放的所有食物同样应全部弃用。因为停电时长难以精确掌握,冰箱内部温度已然脱离食品安全可控范围,细菌将趁机大量繁衍,极大提升食物中毒风险。因此,只要家中冰箱被洪水淹过或经历较长时间断电,内部食品必须一律扔掉,此刻切勿心怀不舍。洪水退去后,冰箱还需彻底清洗、消毒、晾干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三,有包装的食品和饮品,同样不建议食用。那些看似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渗漏的袋装零食、饮料或罐头,其表面或许完好无损,但洪水可能已从肉眼难辨的细微缝隙悄然渗入,无论怎么清洗、擦拭或加热,都无法确保安全。因此,切莫因“舍不得”而拿健康做赌注。
即便那些瓶盖未曾开启的瓶装水与饮料,也不宜继续饮用。螺旋盖设计的饮品瓶,哪怕瓶身完好、瓶盖未启,洪水依然可能通过瓶口螺纹缝隙渗入瓶内。对于那些拿不准是否安全的食物,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宁可浪费,不可冒险”。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民众遵循“有疑即弃”的原则,因为即便食物表面看不出任何污染迹象,潜在的安全隐患仍可能真实存在。
{规范线上家政服务全流程3项}国家标准发布→记者近日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了三项电子商务家政领域国家标准,分别为《电子商务家政服务通则》《电子商务家政家政服务人员平台入驻审核要求》以及《电子商务家政平台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句子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