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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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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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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26-07-31 22:08:13
作者陈瑶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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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介绍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功能特点

北京力争到20《30年高精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升至40%

中新社北京7月30日电(记者 吕少威)根据30日发布的《北京市“十五五”时期现代化产业体系发展规划》,北京将着力打造一个以生产性服务业为引领、战略性产业为支柱、生活性服务业为活力来源、未来产业加速成长、科技农业稳步推进、高精尖结构优势鲜明的现代产业新格局。预计到2030年,高精尖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将从2025年的34.6%攀升至40%。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介绍,这是北京市首次针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的五年专项规划。该规划设定了清晰愿景:到2030年,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将基本成型,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的发展特征愈发显著,全要素生产率持续攀升,产业综合实力与国际竞争力实现大幅跃升,届时北京将崛起为全国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核心引擎。

在规划中,共设立了16项量化指标,其中4项为五年规划中的首次亮相,这些新指标精准映射出“十五五”时期北京产业发展的核心导向: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预计将达到65%左右;新增生产用电量中绿色电力占比将提升至80%;中试平台数量将扩充至300个;两业融合发展指数则将保持逐年上升态势。

此外,规划还明确了其他关键目标:到203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将稳居10%以上,国家级智能工厂数量将达到100家,每万人机器人拥有量将提升至100台,而全员劳动生产率则有望攀升至人均58万元人民币左右。

使用说明

赣台携手深耕产教融合 共拓职教合作(发展新空间)

在南昌举办的第五届海峡两岸(南昌)民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研讨会上,来自两岸的近七十名师生及企业家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职业教育人才培育的新路径。这场盛会于7月10日举行,由朱莹和刘思伟报道。

大陆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正步入加速期,台湾企业家代表廖薛文指出,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已成为企业竞争力提升的核心要素。他强调,两岸在产业发展和职业教育领域各有专长,通过构建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可以有效培养契合产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进而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的无缝对接。

南昌市台联副会长柳晓丹表达了对两岸合作的期待,他希望双方能够深化双向融合,携手打造职业教育协同发展的新标杆。柳晓丹提出,通过推动专业共建、师资共培、资源共享和学分互认,两岸职教合作有望从表面的交流互动升级为深层次的共生共荣。同时,他建议聚焦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和跨境电商等新兴产业领域,为两岸青年搭建一个涵盖学习、实训、就业和创业的完整成长平台。

江西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长胡冲则立足大陆物流与供应链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具体建议。他主张两岸应加强课程互鉴、师资互访和实训共建,并基于产业转型需求,共同制定职业教育标准。此外,胡冲还提议围绕两岸特色农产品销售和乡村电商物流等新渠道,探索技能证书互通试点,并全面开放实践平台,打造人才实训基地,推动两岸院校联合建立产业学院,实现从招生、培养、实习到就业的一体化闭环运营。

除了研讨会本身,两岸师生和企业家代表还将有机会参访南昌汉代海昏侯国遗址公园、汪山土库、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以及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等文化地标,并进行深入的座谈交流。

台湾交流团成员王琛岳分享了他的感受,他表示此行并非仅为分享经验而来,更是抱着谦逊和真诚的态度学习取经。他认为,这次活动是一场跨越地域界限、沉浸于人文之美的旅程,期待能够深入了解江西深厚的文化积淀与教育精神。

本次研讨会以“融合两岸智慧·共促要素提质”为主题,得到了江西省委台办、江西省教育厅和民革江西省委会的指导,由南昌市台办与南昌职业大学联合主办,南昌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和台北市江西同乡会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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