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颅内动脉瘤复发如何“补” 蓝生脑科专家国际论{坛谈}二次干预方案
近日,在第十四届芝加哥大学医学中心与同济大学附属蓝十字脑科医院携手举办的神经医学国际高峰论坛上,一份关于复发性颅内动脉瘤治疗的前沿学术报告引发广泛关注。《中国未破裂颅内动脉瘤临床管理指南(2024版)》披露,35至75岁成人群体中,未破裂颅内动脉瘤的患病比例约为7%。此类动脉瘤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可能导致偏瘫、失语、昏迷乃至植物人状态,致残率和致死率均处于极高水平。正因如此,如何为复发病例量身定制既安全又持久的干预策略,始终是神经介入学界持续热议的核心命题,也是蓝生脑科旗下上海蓝十字脑科医院着力攻克的重点攻关方向。
在论坛上,上海卒中学会神经内科分会委员、蓝十字脑科医院王贵平博士以《血流导向装置在复发性颅内动脉瘤治疗中的应用》为题作了学术演讲,聚焦二次治疗中的决策瓶颈与技术抉择,系统阐述了复发性及复杂性颅内动脉瘤血流导向治疗的要点与规范。王贵平指出,动脉瘤在接受血管内治疗后,部分患者仍面临瘤颈残留、弹簧圈压缩或瘤腔再度显影等复发现象。他比喻道,传统介入手段的核心逻辑是“填塞”,但复发风险相对较高;而二次干预好比修补一件已打过补丁的衣物,既要修复新的破损,又不能损及原有补丁,操作之难远非初次手术可比。
当前,针对复发性动脉瘤的主流治疗选项包括显微外科夹闭、再次弹簧圈栓塞、支架辅助弹簧圈栓塞及血流导向装置植入等。相较于传统路径,血流导向装置通过重塑载瘤动脉的血流动力学、促进瘤内血栓形成及血管内皮重建,为复杂宽颈及复发性动脉瘤开辟了一条别开生面的新思路。其核心价值在于实现从“填塞”到“重建”的理念跃升。通俗而言,血流导向装置植入后横跨于动脉瘤的开口处,宛如在脆弱的血管壁上加装了一层内衬。有了这层屏障,血流不再直接冲击瘤壁,瘤内血液逐渐停滞并凝结成血栓,最终促成瘤颈的生物性封闭,从源头上显著降低复发概率。
二次介入手术往往伴随着操作空间受限和影像干扰显著等棘手的挑战,因此必须依据个体化血管解剖特征进行细致评估与分层决策。王贵平在报告中分享了两例复发性动脉瘤分层精准治疗的实战案例——一例采用单纯血流导向实现血管重建,另一例则结合栓塞与血流导向进行分层干预,生动展现了该技术的临床优势。第一例为破裂宽颈后交通动脉瘤,在弹簧圈栓塞术后一年出现复发,二次治疗选择单纯植入血流导向装置,成功完成血管解剖重建。第二例为左侧大脑中动脉巨大血栓性动脉瘤,同样在弹簧圈栓塞术后一年复发,采用“再次弹簧圈栓塞+血流导向装置植入”的联合方案,术后分支血流保持通畅。
这两例患者的共同之处在于,初次治疗均采用了弹簧圈栓塞手段,这也印证了复杂性颅内动脉瘤单纯依赖填塞疗法存在复发的可能。相比之下,血流导向装置促使动脉瘤自然闭塞,完成了从被动填充瘤腔到主动重建载瘤动脉的质变,为二次干预提供了更安全、更持久的解决之道。王贵平强调,在已经存在弹簧圈或支架的血管内再度植入血流导向装置,既要确保新装置充分贴壁,又不能破坏旧有器械,堪称“在螺蛳壳里做道场”。术中可能遭遇三大难题:显微结构遮挡导致支架展开不全、导丝意外穿入“网眼”、新旧器械互相缠结,概括起来就是“看不清、走错路、理还乱”。针对这些痛点,他提出了标准化应对策略:对于原有器械干扰X线透视的情况,可将球囊后扩张作为常规的“双重保险”;若微导丝误入原支架网眼,则需跟进中间导管实时验证“正道”;至于新旧器械的缠结与锚定,务必精准定位、一步到位,尽量减少推拉调整的频率。
在报告交流环节,中外专家围绕复发性病例的治疗时机、适应证选择及围手术期管理等多个维度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者一致认为,血流导向装置的临床推广必须建立在精准病例评估、规范操作流程及长期随访管理的基础上。尤其对于曾接受弹簧圈栓塞的患者,更应依据个体化血管解剖特征制定分层干预方案,以确保疗效最大化。
医学技术的每一次迭代,终极指向始终是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王贵平博士的学术分享不仅是对前沿临床技术的深度探讨,也彰显了医院在脑血管病精准介入领域的扎实实力。展望未来,蓝生脑科旗下医院将继续深耕脑病诊疗技术的创新与升级,持续将医学成果转化为可及、安全、普惠的医疗服务,让更广泛的脑病患者从中受益。
这种“高温病”(很像中暑,切忌猛喝白开)水
本周中东部地区将迎来大范围的闷热天气,人们出汗量显著增加,常常会感到口渴、疲惫、头晕等不适。不少人习惯通过大量饮水来“缓解”,但医生提醒,这样做可能适得其反,高温天需警惕低钾血症。
为什么人体在夏天容易缺钾?酷暑时节,汗流浃背的同时,体内的电解质——特别是钾元素——也在悄然流失。再者,天气炎热往往让人食欲不振,进食量减少,钾的摄入自然不足。一方面流失过多,另一方面摄入不足,双重夹击之下,血钾水平便会下降。
此时若大量补水,只会让电解质流失得更厉害。当血清钾浓度低于3.5mmol/L(毫摩尔/升)时,就可能诱发“低钾血症”,表现为肌无力、腹胀等症状,严重情况下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导致心脏骤停。
不过,身体缺钾并非毫无征兆,以下几个信号值得特别关注:下肢肌肉无力是最早出现的迹象;厌食、恶心、食欲不振等消化系统反应;此外还可能伴随疲劳、心悸或情绪低落等表现。
低钾血症与中暑的症状有何区别?两者都可能有出汗、乏力、胸闷等表现,但关键的差异在于四肢乏力的程度。低钾血症以四肢酸软无力为主,尤其是下肢症状最为突出。若难以判断乏力的轻重,可从体温入手区分——低钾血症患者体温基本正常,而中暑者体温则会异常升高。
高温天如何有效预防低钾血症?首先,别等到口渴或大汗淋漓时才想起喝水,日常应少量、多次地补充水分,每次约150至200毫升,若仍觉口渴,可在3至5分钟后再次饮用。运动或大量出汗时,建议选择含电解质的饮品,而非单纯依赖白开水。
饮食上,多摄入富含钾的食物是重要一环。香蕉、橙子、西瓜、土豆、菠菜、番茄、豆类等,都是补钾的优质来源。
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以及正在使用利尿剂的人群,更需密切关注自身血钾水平。若出现持续乏力、手脚无力、抽筋或心慌等症状,应及时就医。而对于有慢性疾病或长期运动习惯的人,定期通过血液检查了解血钾状况,不失为一种稳妥的预防手段。
三部门发布通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中新网7月14日电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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