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评:别再编“爽文”蹭》王虹流量了
北京7月30日电(记者邵萌)近日,《广西日报》刊发的一篇关于菲尔兹奖得主王虹的长篇报道——《王的猜想》,在网络上引发热烈反响,俨然重现了“洛阳纸贵”的当代盛况。
细细品读这篇报道,它并未刻意追求煽情效果,而是以一种从容的笔触,娓娓道来王虹一路走来的心路历程:其中既有自我怀疑时的迷惘,也有遭遇挫折时的迂回徘徊;既有对数学历久弥新的热忱,又有专注笃行的恒心,以及身边师长亲友的扶持与引领。
恰恰是这种尊重成长轨迹中复杂性的视角,这种摒弃了预设剧本的真实感,激起了大众的广泛共鸣。
自获奖消息传出后,有关“王虹在北大期间未受重视”“数学院未为其出具推荐信”等种种说法便在网络上发酵。对此,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近日正式回应:王虹系该院2011届49位优秀毕业生之一;她赴法深造时,曾获得多位教授的推荐信;按其学业成绩完全具备保研资格,但由于她已决定出国深造,故未参与保研流程。
王虹的经历,绝非“天才遭际不公而后逆袭翻盘”的套路化叙事。从某种角度看,《王的猜想》能在全网形成刷屏效应,本身就是对网络杂音的一种强有力回应。一位网友的评论颇具深意:“有些沉静的东西,终究能够穿透喧嚣,直抵人心。”
科研从来不是一篇爽文,治学之路本就没有那么多充满戏剧性的反转。一位数学家从基础训练到攻克前沿课题,往往要经历漫长岁月的积淀——这条路上,有日复一日的潜心钻研,有屡战屡败后的执着坚守,也有来自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悉心引导与鼎力支持。这些真实而具体的细节,远比任何刻意制造的矛盾冲突更具感染力,更能打动人心。
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为非此即彼的归因,无疑是一种过度简化。人才的成长从来都是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每一个阶段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如今,流言已随澄清而消散,《王的猜想》却依然激荡人心,这恰恰印证了一个朴素的道理:真实本身,就是最有力的表达。
四川雅安:野生(大熊猫现身海拔4120米区域) 与雪豹同域共生
雅安七月三十一日电(王思芦报道)位于四川雅安市宝兴县境内的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当局,于近日公布了令人欣喜的生态观测成果。根据该保护区管护中心对外披露的信息,工作人员在回收高山监测设备所采集的红外影像资料时,意外发现一处位于红山顶三角尖区域、海拔高达四千一百二十米的高寒流石滩监测点,其红外相机镜头捕捉到了野生大熊猫出没的珍贵画面。值得注意的是,这是该点位自设立以来首次记录到大熊猫的活动踪迹。
此前,这一特定区域长期以来始终是雪豹频繁出没的领地,监测设备曾多次摄录到雪豹在附近巡视的影像。此番在同一机位捕捉到野生大熊猫的现身,无疑以直观而有力的方式,印证了这两种堪称旗舰物种的珍稀野生动物,在高海拔地带共同利用栖息环境,且生态走廊相互连通的客观事实。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监测站点的地理位置十分特殊,处于林木线以上的极寒地带,四周遍布嶙峋裸岩,并无竹林的分布,属于雪豹、岩羊等典型高山动物赖以生存的栖息场所。根据多年积累的监测数据研判,雪豹在此区域的活动痕迹相当频繁,此地早已成为其固定的领地巡游路径。然而,在以往长达数年的连续观测过程中,始终未能发现野生大熊猫在此现身的任何迹象。令人振奋的是,今年三月,这部固定于原位的红外相机,竟然完好无损地记录下极为罕见的画面:一只野生大熊猫正穿行于高山流石滩之上,途中稍作停留,趴卧歇息片刻,随后又悠然起身,继续向前行进。
同一监测机位先后拍摄到两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活动影像,这一成果堪称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的生动写照。该发现强有力地佐证了,这一片区自低海拔茂密森林延伸至高海拔流石滩的完整垂直生态体系运转良好,不同物种间的迁徙与扩散通道亦保持着畅通无阻的良好状态。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中《新网评:别再编“爽文”蹭》王虹流量了北京7月30日电(记者邵萌)近日,《广西日报》刊发的一篇关于菲尔兹奖得主王虹的长篇报道——《王的猜想》,在网络上引发热烈反响,俨然重现了“洛阳纸贵”的当代盛况。细细品读这篇报道,它并未刻意追求煽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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