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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创新项目汇聚广东珠{海比拼 赋能行业}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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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创新项目汇聚广东珠{海比拼 赋能行业}优化升级
v8.41.7
★★★★☆ 放大机制低耗,扩展成本下降!
大小56.5 MB
系统Windows / Android / iOS
语言简体中文
更新2026-07-31 20:41:32
作者黄冠桂
分类PANSY中老年妈妈

软件介绍

制造业创新项目汇聚广东珠{海比拼 赋能行业}优化升级

中新网珠海7月20日电 (记者 王坚)第十届“创客广东”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近日在广东珠海圆满收官。此次大赛共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75个创新项目,其中既有来自广东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珠海等制造业核心城市的118个优质项目,也不乏北京、上海、杭州、苏州等省外创新高地的57个优秀团队参与,充分彰显了大赛的广泛影响力与吸引力。

本次大赛得到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悉心指导。经过层层遴选,最终有27个精英团队脱颖而出,成功晋级决赛,以创新技术成果路演的形式展开激烈比拼。赛事设置了企业组与创业组两个赛道,决赛采用“项目展示+现场陈述答辩”相结合的评审方式。入围项目广泛覆盖新材料、智能装备、新能源等前沿科技领域,生动呈现了传统制造业与新兴技术、新型业态深度融合的旺盛生命力。

在企业组决赛中,不少掌握关键技术、拥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标杆企业和创新先锋同台竞技,碰撞出精彩火花。常州厚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新能源电池高值循环利用”项目凭借行业领先的动力电池梯级利用技术,以绿色循环理念助推传统制造业向低碳化、可持续方向转型。深圳潜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端轻型化水下智能机器人”项目,通过智能装备赋能传统水下作业,助力海洋工程、船舶检测等传统场景迈向智能化、无人化新阶段。天津提尔科技有限公司的“数据中心用单相浸没液冷系统的设计及研发”项目则聚焦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的算力基础设施散热难题,为“智改数转”绿色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创业组同样精彩纷呈、亮点频现。其中,“潇湘智控有色冶金工业全栈智控先驱者”项目聚焦传统冶金行业的智能化跃升;“智析焊影——基于深度学习与计算机视觉的焊缝智能无损检测技术及其产业化”项目则将AI视觉技术精准引入工业质检场景,打开了智能制造的新视界。

活动现场,赛事特别支持单位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对相关扶持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此外,大赛还特邀广新基金、启迪之星(珠海)等7家投资机构,以及珠海市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协会、珠海市香洲区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联盟、中衢集团等多家合作机构代表莅临现场,为参赛选手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对接,助力项目落地与成长。

经过多轮紧张激烈的角逐,最终,常州厚德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新能源电池高值循环利用”项目一举夺得企业组一等奖,而潇湘智控的“有色冶金工业全栈智控先驱者”项目则荣获创业组一等奖,为本届大赛画上了圆满句号。(完)

功能特点

{海南创新构建“二线口岸”运行体系 保障全}岛封关运作

中新网海口7月29日电(记者 王子谦)7月29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23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会上透露,海南自贸港在“二线口岸”运行管理体系上实现创新突破,为全岛封关运作的平稳有序提供了坚实保障。

全岛封关后,海南将执行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核心特征的自由化与便利化政策体系。据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省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及封关运作口岸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黄永红介绍,海南确立了海关主导常规监管,海事、边检、港口及机场运营单位协同配合的“1+N”管理模式,并配套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二线口岸”管理法规框架。

在通关流程设计上,海南大胆推行前推后移策略,将原本在港口执行的非口岸管理事务,灵活调整至“二线口岸”之外的区域或线上完成。同时,实施分类监管机制,仅对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的“零关税”商品、加工增值货物以及放宽贸易管制措施的货品实施海关检查。此外,海南打造了“一站式通关”体系,企业只需在线提交申请,海关和安检等部门即可协同处理并同步发出放行指令,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高效运作。

海南还创新性地建立了“智慧+信用”双轮驱动的监管模式,推动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口岸运营单位作业系统等实现全面对接与数据共享。同时,推出“二线口岸”信用通关制度,依据通关主体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监管与服务,既提升效率又保障安全。

黄永红指出,通过系列制度创新,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已将农业农村、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动植物检疫检测、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通行附加费征收等事项,优化至口岸区域外执行或整合至线上平台,实现了有效监管与高效通关的和谐统一。

在通关效率方面,“二线”出岛申报字段从原来的105项精简至42项,企业平均申报效率提升超过70%。目前,海口新海港和南港的“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货车安检平均时长已优化至70秒。

她进一步表示,封关后“二线口岸”的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截至6月30日,已有超过96%的经营主体享受快速通关便利措施,其中13家企业通过“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累计完成集中申报185次,成功实现货物分批出岛1708次。(完)

使用说明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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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创新项目汇聚广东珠{海比拼赋能行业}优化升级中新网珠海7月20日电(记者王坚)第十届“创客广东”传统制造业优化升级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近日在广东珠海圆满收官。此次大赛共汇聚了来自全国各地的175个创新项目,其中既有来自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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