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批》药品集采首轮报价结束 265家企业拟中选
彭韵佳与龚雯两位记者于7月31日下午四时,在上海报道了第十二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首轮竞标报价结果如期公布,共有二百六十五家医药企业凭借其报价成功晋级,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
依据本轮采购方案,那些在首轮报价中未能获胜的企业,仍保有翻盘机会,可遵循既定规则参与次轮“复活”竞标,以更具市场竞争力的价格向临床需求供应药品。据悉,有一百二十家企业将在当晚六时三十分启动第二轮报价,预计于七时三十分左右揭晓并公布本轮报价唱标结果。
租房遇“甲醛房”“{蘑菇房”,租客如何避坑维权?}
甲醛超标、墙体渗水、霉斑滋生——这些词频频出现在租房投诉中。暑期租房高峰来临,不少租客满怀期待搬入新居,却意外陷入“甲醛房”或“蘑菇房”的困扰。面对这些看不见的健康隐患和看得见的居住烦恼,租客们该如何提前防范?一旦权益受损,又应如何拿起法律武器?
“当时我进屋待了不过两三个小时,出门时就已经头晕目眩,嗓子又干又苦。”说起今年5月在某城市的租房经历,租客叶旻至今心有余悸。她此前在社交平台上刷到一套精装修一居室,线下看房当日便痛快地支付了1000元定金。谁知,返程途中身体就开始拉响警报。
意识到情况不对后,叶旻立刻联系房东,表示不愿承租并请求退还定金。房东回应称款项已转交中介,而当她再与中介联系时,发现自己已被拉黑,这笔定金至今石沉大海。
每年暑假都是租房市场的黄金期。记者走访发现,不少房源看起来焕然一新、价格诱人,但租客入住后却接连遭遇甲醛超标、墙体渗漏、霉菌滋生等问题。这些所谓的“甲醛房”和“蘑菇房”,究竟该如何识别?发现后又能如何有效维权?
入住才知“货不对板”。叶旻回忆道,当时中介带看时反复强调“已做除醛处理”,而她交了定金才得知,小区交付才两个多月,楼上楼下还处于装修高峰期。她坦言,当时只关心通勤距离和生活便利,中介又一直强调房子抢手,让她来不及多想。
另一位租客龙依梵向《工人日报》记者透露,她曾看中一套中古风格的树景房,看房当天室内几乎无异味,便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了9600元,还添置了一批二手家具,打算长住。谁知入住两天后,她就出现喉咙疼痛、头痛等症状,一周后地板竟大面积翘起。她自己用自测试剂初步筛查发现异常后,又花600多元委托专业机构检测,最终确认甲醛超标1.5倍。几经交涉,房东虽然同意退还押金、剩余租金和检测费,但搬家、保洁、家具处理等额外3000多元损失,只能由她自己默默承担。
与“甲醛房”的即时反应不同,“霉菌房”的隐患往往更为隐蔽。在某省会城市租房的张雨婷,入住半年后才察觉厨房和客厅墙体因渗水而持续发霉。当初她与房东约定提前退租可全额退还押金,但真正退租时,对方却临时扣除了500元“空置补偿”和200元“霉斑维修费”。
记者调查发现,“看房时很难察觉真问题”几乎是所有踩坑租客的共同感受。一些外表光鲜的房源,可能使用了大量廉价板材,或是在漏水、返潮问题尚未解决时便粉刷翻新。短短十几分钟的看房时间,普通租客根本难以发现空气污染或墙体渗漏等隐性缺陷。
要避开“无异味即安全”的认知误区,从事房屋检测工作的张明指出,甲醛的主要来源是人造板材和劣质木质家具。柜体安装需切割打孔,一旦封边受损,内部甲醛便会持续外泄。甲醛释放是一个长期过程,温度越高、湿度越大,释放量越大。开窗通风时浓度骤降,关窗后又会悄悄回升。
张明提醒,试纸、测试盒和手持检测仪只能作为初步筛查手段,绝不替代专业检测。租客委托检测时,务必确认机构的资质和检测标准,并按规范关闭门窗、控制采样条件,确保结果准确可信。
记者观察到,专业检测能判断房屋是否存在问题,但租客能否解约或退款,关键在于出租方是否履行了适租义务。有租客困惑:既然实地看过房,是否等同于认可了房屋现状?
对此,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佳琳分析道,民法典第708条明确规定,出租人应按约定交付租赁物,并在租赁期内保持其符合约定用途。她强调:“出租人的法定适租义务,核心在于房屋必须满足基本居住安全与健康底线,水电设施正常运转,主体结构无安全隐患。这一义务属于法律强制性要求,不能通过简单看房或私下约定予以免除。”
王佳琳进一步解释,即便出租人在签约前已告知房屋刚装修完毕,租客承租期间发现甲醛超标并同意除醛补救,这种事前告知和事后补救都不能免除出租人的法定安全保障义务。甲醛持续危害呼吸系统,属于法定的“危及健康”情形,不受事前知情约束。即使合同约定押金不退,也无法对抗出租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的根本违约行为,租客仍可无责解约。
在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判决支持租客的维权诉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审结的案件中,奚女士产后带着婴儿租房,支付4.1万元定金后委托检测,发现房屋多个点位甲醛超标。房东却以“检测时并非空房状态”为由拒绝退还定金。法院审理认定,出租人确保房屋符合安全卫生条件是法定义务,不因房屋交付状态而改变,最终判决房东全额返还4.1万元定金。
然而,采访中记者发现,不少租客在遭遇问题房后选择自认倒霉,往往不知道如何合法取证。租客王婉的维权经历值得参考。她入住三四天后即感身体不适,要求退租却被房东以“已经除过甲醛”为由拒绝。随后,王婉一方面搬空私人物品并拍摄视频留证,另一方面约专业机构上门检测,并拨打12345投诉。经社区介入协调后,房东最终全额退还了租金和押金。
针对租客普遍关心的避坑与取证要点,北京泽盈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屾建议:“看房尽量安排在白天,仔细检查墙角、天花板、窗边、柜体背面等细节,主动询问装修时间和漏水情况。签约时务必细读合同条款,将空气质量不达标或存在隐蔽渗漏、霉变等情形时承租方可无责解约、退还押金和未使用租金等内容写入合同。收房时逐项验收,对已有瑕疵拍照记录,以免日后责任难以界定。”
除了事后维权,如何从源头减少问题房源?王佳琳认为,治理租赁市场乱象需要多方协作。她建议监管部门完善租赁住房强制性标准,尤其对机构化运营的“长租公寓”和“二房东”加强备案管理,首次出租前必须提供合格的第三方空气质量检测报告。同时,租赁平台不能只扮演“牵线人”角色收取中介费,更应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对明显有异味或刚刚装修完的房源,平台应要求房东出示检测报告,否则不得上架。
“当问题房源更难进入市场,隐瞒瑕疵的出租方需要承担更高成本,租客才能真正住得安心。”林屾补充道。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高温暴汗后猛{喝冰饮 当心胸痛、心梗找上}门
中伏时节,热浪全面席卷。中央气象台发布预报指出,在此轮三伏天的前半段,高温将覆盖全国十多个省份,南北多地气温逼近40摄氏度大关。酷热之下,许多人习惯在汗流浃背时痛快灌下一瓶冰镇饮料,看似瞬间清爽,实则可能悄然触动心血管的“警报”。
就在不久前,福州一位29岁的年轻男子,在盛夏夜晚慢跑之后,一口气喝下大半瓶冰饮,结果胸口剧痛难忍,被紧急送往医院。接诊医生透露,该男子并无既往病史,经排除气胸、主动脉夹层及肺栓塞等可能性后,初步诊断为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的征兆。类似的惊险场景也在杭州上演:一名50岁的建筑工人,在高温下连续作业一整个下午后,猛饮一瓶冰镇饮品,随即突发急性心肌梗死,幸得及时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
那么,为何在高温下高强度活动后饮用冰饮,会诱发如此凶险的心血管事件?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生理机制?
医学上,当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摄氏度,即被定义为高温天气。在这样的环境中,若进行长时间的户外劳作或剧烈运动,如打球、跑步等,人体会大量排汗,心率随之攀升,心脏被迫持续高强度运转。而负责为心脏供血的冠状动脉,此时就像一条高度紧绷的“供水管道”。剧烈运动后突然灌入冰镇液体,会刺激血管,引发冠状动脉的剧烈痉挛和收缩,仿佛管道被外力猛然捏紧,血流量骤减,心肌随即陷入缺血、缺氧的困境,患者便会感到胸痛、胸闷、头晕等症状。若痉挛持续不缓解,还可能诱发恶性心律失常,甚至在极端情况下导致心脏骤停,威胁生命安全。
因此,在高温天气下,若出现类似胸痛或胸闷的不适,应立即停止所有活动,并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等待专业救援。
除了避免大口狂饮冰饮外,高温天运动或劳作后的其他习惯也需格外警惕。以下三个“雷区”切忌触碰:
首先,从炎热的室外骤然进入空调房,对着冷风直吹,虽然体感舒适,却让血管和心脏难以适应剧烈温差,极易引发突发疾病。专家建议,空调温度应调至26摄氏度左右,且避免冷风直吹身体,以防心血管异常收缩。
其次,出汗后立即洗冷水澡也是一大隐患。高温下人体温度升高,突然的冷水刺激不仅会使外周血管收缩、血压飙升,还可能诱发冠状动脉严重痉挛,甚至导致斑块破裂形成血栓,进而引发急性心梗,危及生命。正确做法是,先用毛巾擦干汗水,休息10至15分钟,再用温水淋浴。
此外,炎热天气本就使心跳加速,若再熬夜,将进一步加重心血管负担,导致血压升高、心率加快,长此以往易诱发心血管疾病。建议尽量在22点前入睡,最晚不迟于23点,并确保7至8小时的充足睡眠。
那么,如何在高温下科学地“动”起来?专家指出,应避开一天中最热的时段,选择清晨或傍晚进行户外活动。当气温超过32摄氏度且湿度大于60%时,应果断暂停剧烈户外运动或劳作,转而进行室内活动或充分休息。活动地点宜选在树荫较多、通风良好的场所,穿着透气舒适的衣物。值得注意的是,长跑、足球、篮球、羽毛球等运动量大、持续时间长的项目均属剧烈运动,高温天应适当缩短时长、降低强度。
补水方面,高温环境下人体出汗量激增,水分和电解质流失迅速,科学补水至关重要。基本原则是“少量多次”,切勿等到口渴才喝。运动前,可适当补充水分;运动中,建议每隔15至20分钟补水100至150毫升,每小时总量不超过1升;运动结束后,不要立即大量饮用冰水或冰镇饮料,也别急着冲冷水澡,最好休息15至30分钟后,再逐步饮用常温水。
若户外活动时间超过一小时,或出汗量特别大,可适量饮用含电解质的饮品或淡盐水,以补充流失的钠、钾等矿物质,维持体液平衡,为身体保驾护航。
第《12批》药品集采首轮报价结束265家企业拟中选彭韵佳与龚雯两位记者于7月31日下午四时,在上海报道了第十二批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首轮竞标报价结果如期公布,共有二百六十五家医药企业凭借其报价成功晋级,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依据本轮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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