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青《少年脊柱 “悄悄变弯”!广东专家教家长居》家筛查
中新社广州7月22日电(记者蔡敏婕)脊柱弯曲异常这一健康隐患,如今已成为继近视和肥胖之后,困扰我国广大儿童青少年的又一频发问题。
在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的“岭南时令与健康”专题发布会上,专家们聚焦大暑节气下青少年群体的体重管理、视力保护、心理调适、骨骼发育及口腔保健等热点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骨科主任刘斌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许多家长心存“孩子长大了自然就直了”的侥幸心理,然而事实恰恰相反——脊柱侧弯非但不会自行痊愈,反而会随着生长发育不断加剧。他提醒,一旦家长在日常自查中发现异常迹象,务必迅速带孩子前往正规医院的骨科或脊柱专科,接受专业的医学评估。
刘斌还透露,目前广东青少年的脊柱侧弯筛查阳性率及特发性侧弯患病率基本与全国均值持平,大约每20名中小学生中便有1人可能罹患结构性脊柱侧弯。值得注意的是,女生的检出比例显著高于男生,约为3:2,这一差异或与青春期雌激素水平波动及骨骼生长速度的不同密切相关。
“在门诊中,我时常碰见家长焦急万分地追问:‘孩子以前明明好好的,怎么突然就弯了?’”刘斌解释道,实际上许多问题早已悄然存在,只是未能被尽早察觉。脊柱弯曲异常的高发期集中在10至14岁之间,恰逢青春期早中阶段,此时孩子生长速度迅猛,侧弯也容易迅速恶化。
那么,哪些信号提醒家长需提高警惕?刘斌列举了多项关键指征:双肩高度不一致、一侧肩胛骨明显突出、腰部两侧轮廓不对称、骨盆倾斜,或是从背面观察脊柱不再呈笔直线条。此外,一个极具辨识度的表现是“剃刀背”——当孩子弯腰时,背部一侧会异常隆起。这些症状在早期往往无痛无感,孩子自身难以察觉,因此家长的日常细致观察显得尤为关键。
谈及居家自查方法,刘斌推荐了一项国际通用的筛查手段——Adams前屈实验,即弯腰试验。操作流程简洁易行:让孩子褪去上衣,双足并拢站直,双手合十,缓慢前屈至约90度角。家长由正后方审视孩子背部,若发现两侧高度不平或单侧显著隆起,便应高度警惕脊柱侧弯的可能性。
“这项检测无需任何器具,在家即可完成,我建议家长每隔三个月为孩子进行一次,特别是针对10至16岁的青春期少年。”刘斌补充道,亦可通过让孩子自然站立,从后方检视双肩是否等高、肩胛骨是否对称、腰线是否齐整。
暑期漫长,孩子们长时间伏案书写或沉迷电子产品,导致圆肩驼背、颈椎前倾等不良体态频现。对此,不少家长向网红矫正带或护脊桌椅寻求帮助,期望借此纠正姿态。然而,刘斌直言:“此类产品效果有限,且不建议长期依赖。”他强调,人体肌肉需在日常运动和活动中得以锻炼与强化,而矫正带的过度束缚会使部分肌肉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反倒令肌肉日渐松弛无力。更严峻的是,不当的束缚或许会限制胸廓及脊柱的正常发育。至于护脊桌椅,虽能提供一定支撑,但再优良的器械也无法替代孩子主动养成端正姿势的良好习惯。
遭遇《隐蔽用工别慌!法官教你戳破“》甩锅”套路
在北京市房山区,一场关于“隐形雇主”与劳动权益的司法前沿交锋引发关注。部分企业利用合同名称的巧妙转换、管理链条的层层嵌套,试图将劳动关系的责任“甩锅”给模糊地带。面对这样的隐蔽用工现象,劳动者是否还能有效维权?近日,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了一场专题新闻通报会,聚焦隐蔽用工类劳动争议的审理现状,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据《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该院受理的相关案件多集中在即时配送、网约出行、快递物流等新兴业态。
新闻发言人指出,一些用人单位通过缔结五花八门的协议、构建多级用工框架,将本应属于劳动法的雇佣关系精心装扮成承揽、外包或合作等民事法律关系,使得劳动者在维权之初便陷入迷茫——究竟谁是真正的雇主?该向谁主张权利?对此,法院坚持实质性审查原则,重点探究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实施了支配性的劳动管理。从审判结果来看,确认劳动关系或判定企业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的情形占据主流。
在发布会上,燕山人民法庭庭长针对这批典型案例,剖析了隐蔽用工的常见“套路”,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第一类情形被形象地称为“自己管人、外包发钱”。2023年3月,暴某经某快递站点工作人员安排,以快递公司员工名义注册了外卖平台APP,从此担任骑手。公司为他配发了电动车和统一工装,日常调度与考勤均由公司负责,但双方既未签署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一次配送途中的车祸,让工伤认定陷入争议。暴某于2024年2月离职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劳动关系。
法院调查发现,快递公司与一家管理公司签有《业务外包合同》,外包费用由佣金、管理服务费、税费及返费等构成,其中管理服务费竟为零元。暴某通过平台接单,报酬由管理公司代发,但资金源头却指向快递公司。在平台显示中,暴某的身份明确为快递公司员工。法院认为,暴某所从事的配送工作属于快递公司的业务范畴,站点站长通过微信群对其进行了实质性的工作监督和考勤管理,双方关系表现出强烈的人格从属性。至于管理公司发放报酬,证据表明其仅代发工资。合同对价低、履行过程异常,明显有规避劳动关系、转嫁经营风险的嫌疑,该风险不应由劳动者承担。据此,法院认定暴某与管理公司之间不存在实质管理关系,快递公司以《业务外包合同》为由否认劳动关系的抗辩不被采纳,最终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法官提示,法律不会容忍借“自己管人、外包发钱”之名行规避法定责任之实。用人单位若企图以此逃避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或承担工伤赔偿等义务,不仅徒劳无功,反而可能招致更重的法律后果和赔偿负担。
第二类情形则是“以承揽合同行用工之实”。自2021年7月起,于某在某配送站担任骑手,为A公司提供商超商品配送服务。2023年底,A公司撤出该站点,由B公司接手,于某随之被解绑并与B公司绑定,由此与A公司产生劳动争议。于某坚称自己是A公司员工,而A公司则主张双方为承揽关系,出示了《项目转包协议》,声称于某系以个体工商户身份承包配送业务,工资经由第三方平台支付。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均具备法定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于某的配送工作构成A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虽然工资按单量计算,但A公司对骑手进行排班、控制接单量,甚至单独派单,显然实施了管理行为。据此,法院判定双方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成立条件,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通过要求劳动者签署承揽或合作协议来“去劳动关系化”,在司法实践中难逃穿透式审查。只要用工实质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即使披着承揽协议的外衣,也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第三类情形为“名为外包实为派遣”。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安排至乙公司担任销售员。甲、乙两公司间有《劳务外包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派驻人员从事营销项目。因乙公司将李某退回,甲公司随即以严重违反制度为由解除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起诉甲公司。
法院指出,尽管李某与甲公司签有合同,但其在乙公司工作场所接受乙公司的管理、指挥,且工资、福利由乙公司确认和结算,这暴露出两公司间是典型的假外包、真派遣关系。乙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按约定程序处罚并退回李某,因此其以违纪为由退回的行为缺乏依据。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盲目依赖退回决定解除劳动关系,于法不合,最终被判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法官建议,企业必须厘清外包与派遣的界限,不可借外包协议掩盖真实用工关系。用工单位退回劳动者后,派遣单位应独立审查解除条件,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决定,而不能机械跟随用工单位的“退回”指令。
文化中国《行·联播一瞬丨大暑如约 静待岁岁丰盈》
时值大暑,草木葱茏繁盛,流萤点缀夜色,荷塘清香四溢。一盏清香的伏茶,几颗甘甜的荔枝,承载着古人顺应自然、四时有序的生活智慧。在这炎炎盛夏,愿你我都能在心底修篱种菊,保持内心的清凉与从容,静候秋日的累累硕果与岁岁安康。
本文内容源自央视新闻客户端。监制:冯旭宏、刘楠;制片人:李昕、姚勤、曹梓;编导:李伟、宋春瑶;记者团队来自云南、四川、安徽、甘肃、陕西、吉林、山西及福建等八个总站;配乐由Soulloom苏洛牧倾情制作。
警惕青《少年脊柱“悄悄变弯”!广东专家教家长居》家筛查中新社广州7月22日电(记者蔡敏婕)脊柱弯曲异常这一健康隐患,如今已成为继近视和肥胖之后,困扰我国广大儿童青少年的又一频发问题。在2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主办的“岭南时令与健康”专题发布会
句子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