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在港上市 创香(港近年最大I)PO
中新社香港7月30日电(记者戴小橦)全球领先的高速光互连方案供应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于30日正式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交易。此次IPO共募得资金约534亿港元,成为自2019年阿里巴巴赴港二次上市以来,香港资本市场近七年规模最大的新股发行项目。此番登陆港股,也意味着中际旭创成功实现了“A+H”两地上市的双资本平台战略布局。
根据披露,中际旭创本次面向全球发售的H股股票总数达5450万股,每股发行价定为980港元,其中香港公开发售部分占比达10%。上市首日,该股以971港元开盘,较发行价微跌0.92%;盘中一度下探至880港元低点,最终收报960港元,全天跌幅为2.04%,公司总市值由此达到约1.12万亿港元。
在上市鸣锣仪式上,香港特区政府署理财政司司长黄伟纶致辞称,中际旭创的上市历程获得了全球众多长期资本的热烈响应,并吸引了海内外各类投资机构积极参与认购。这一现象既彰显了中际旭创自身的强劲实力,也充分印证了香港资本市场对国际投资者的广泛吸引力。
黄伟纶进一步指出,作为全球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领域的标杆企业,中际旭创此次选择香港上市,不仅将显著充实香港市场在“硬科技”板块的产业生态,更有助于增强香港对全球资本的汇聚能力。他评价道,中际旭创的成功上市经验,恰恰体现了香港既能为行业龙头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融资平台,也能帮助企业招揽国际人才、开拓海外市场。
中际旭创董事长刘圣在仪式上表示,公司将继续坚守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秉持稳健经营的理念,不断推进产品矩阵与服务体系的升级迭代,并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全球资本市场,为世界数字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大动能。(完)
香港贸发局将在埃及开设顾问办事处 {拓北}非市场
今年适逢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成立满一甲子。七月二十四日,该局于香港举行记者会,主席马时亨透露,预计在六至九个月内于埃及设立顾问办事处,以此作为跳板深耕北非市场,届时贸发局遍布全球的据点将由目前的五十一个扩展至五十二个。与此同时,该局亦计划加大对中南美洲、东盟及中亚等新兴区域的资源部署。
作为一九六六年创立的香港法定机构,贸发局长期肩负推广、协助及壮大香港对外贸易的重任。当日,马时亨与总裁张淑芬共同向媒体阐述,该局将推行“架构优化、效能革新”与“资源整合、市场拓荒”两大策略,旨在协助本地企业从容应对未来商界挑战,并抢占发展契机。
马时亨指出,巴西与智利坐拥庞大市场体量,而秘鲁已与香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潜在贸易空间极为可观。为此,贸发局将调配部分资源转向中南美洲,尤其聚焦秘鲁与巴西。东盟历来是香港的紧密合作伙伴,中亚与中东地区亦在香港贸易版图中占有举足轻重地位。在现有五十一个海外办事处基础上,该局将重新校准全球资源分配,强化东欧及北欧布局,同时在中亚与非洲增设网点、扩充人力,着力打造一条贯穿中亚、中东至非洲的新兴贸易走廊。
三部门发布通知 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
中新网7月14日电 根据国家卫健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各级医疗机构在采购医用设备时,必须契合自身功能定位及阶梯式配置标准,将产品质量、价格水平、售后服务等核心因素全面纳入评审体系,坚持优质优价原则。一方面要依托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有效压缩虚高价格,另一方面则需树立全生命周期成本意识,统筹考量配套耗材、维护保养等后续支出,科学选定评审方式,杜绝“内卷式”恶性竞争。
这份编号为国卫财务函〔2026〕131号的通知指出,推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亦是深化医药卫生领域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抓手。经与财政部协商达成一致,现将相关事项部署如下:全国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凡使用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列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医用设备,均须执行部门集中采购程序。但遇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引发的紧急采购需求时,可豁免此规定。采购甲类、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须事先取得相应配置许可。
按照通知要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采购模式。涉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管理及信息统计等事项,仍沿用现行管理规定和预算管理级次执行。
具体而言,集中采购工作须遵循三大核心原则:其一,管理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明晰分离、彼此制衡,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合理权限分配、多元监督落实,构建相互约束机制,确保采购流程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其二,坚持技术适配、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导向,将质量、价格与服务等关键要素纳入评审标准,实现优质优价,既发挥规模采购优势、挤出价格水分,又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兼顾耗材供应与维保需求,科学选择评审方法,防范“内卷式”竞争;其三,严格依法依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设置歧视性或倾向性条款,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加快建立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在组织架构层面,通知明确了分级负责机制。国家级集中采购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继续牵头组织全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对于个性化定制程度高、需配套设计施工及基础设施建设、且须逐台按程序获取注册证的设备,待条件成熟后再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实施集采。省级集中采购方面,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全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并逐步将资金投入规模大、市场竞争不够充分的其它医用设备纳入集采范畴,2026年底前须至少完成一轮集采,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至少组织1次,可视实际需要适当增加频次。市地级集中采购方面,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2027年6月底前,各省份至少确定1个市地开展试点并完成一轮集中采购。
与此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将着手构建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价格透明机制,强化信息化与人工智能技术支撑,推进全国高值医用设备备案数据库建设。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及时将高值医用设备的采购信息上传登记备案,具体操作细则另行通知。
在实施流程方面,通知明确了多项重点环节:一是制定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与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别编制本级目录,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执行,试点市地须秉持稳妥审慎、先易后难原则,报省级部门研究拟定目录并履行相关程序,严禁将属于省级层面的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采权限下放至市地级;二是确定实施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在本单位等非营利性事业法人中择优遴选1家专业能力突出、内控管理规范、资质符合条件的机构作为集采执行主体,该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可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具体采购业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实施机构;三是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需求管理主体责任,须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设定并报送采购需求,强化需求形成与实现全过程的内控和风险管理,集采实施机构应发挥专业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划分采购包,杜绝简单“一刀切”,采购文件须全面规范反映需求并经医疗机构书面确认后方可发布;四是强化评审环节异常低价审查,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有关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具体情形,规范开展审查并及时应对处置,如实记录审查意见和结果;五是健全报告制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须建立集采重大事项及年度情况报告机制,省级部门须于2026年6月底前将本省份集采工作方案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每年12月底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通知还从思想认识、统筹部署、实施保障、监督管理、政策解读五个维度提出要求。各地须深刻认识集采工作对加强医药卫生领域廉政建设、降低采购成本及患者负担、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高质高效、平稳有序,坚守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严格落实控制三级公立医院规模无序扩张、设备配置与功能定位相适应、严禁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等规定。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组织管理体系,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对市地级工作的指导,鼓励建立省际、市际采购联盟,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各地要督促实施机构强化内控与风险管理,保障人力配置,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法制及廉洁自律教育。暂未纳入国家级集采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属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实施机构须指导医疗机构依法依规自主采购。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应接受本级财政部门监督,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作用,强化日常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各地在部署实施过程中须稳妥做好政策解读与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据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相关的未尽事宜均按政府采购现行管理规定办理。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同时废止;《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13〕7号)中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中际旭创在港上市创香(港近年最大I)PO中新社香港7月30日电(记者戴小橦)全球领先的高速光互连方案供应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际旭创”)于30日正式在港交所主板挂牌交易。此次IPO共募得资金约534亿港元,成为自2019年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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