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三{个关键词看河}南周口如何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落地见效
中新网周口7月29日电(李海珠)在户籍人口逾1200万的周口市,如何让百姓在家门口便捷就医、有效诊疗,并享受到更优的医疗健康服务,已然成为当地政府施政的重中之重。本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河南周口召开“因地制宜 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专题发布会,周口市市长詹鹏在介绍情况时作如上表述。
近年来,国家卫健委着力推动全国各地区强化组织领导与部门联动,以地级市为单位践行“学三明、抓医改”的实践路径,使种种医改举措切实落地、开花结果。作为人口大省,河南以省级统筹、市级重点突破为原则,探索出一条契合全省经济社会特征的改革之路,先后遴选郑州、周口、洛阳等九市作为该项行动的创新攻坚示范市,并针对不同城市的特点,量身定制了各自的改革攻坚方向与重点。
作为医疗服务供给的核心阵地,公立医院改革的实际成效始终是社会各界聚焦的话题。据詹鹏介绍,周口以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为抓手,立足本地实际汲取三明经验,当地工作可以概括为“基层”“公益”“激活”三大关键词。
所谓“基层”,即推动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让优质医疗资源持续下沉,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近看病的需要。詹鹏表示,近三年间,周口累计统筹投入80.9亿元用于各级医院建设,其中逾65%的资金投向县级以下机构,目前已有10所县级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当地另拨付9.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的更新换代,在205所乡镇卫生院中,有138所已达标“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而98.2%的村卫生室完成了标准化、公有化改造。如今,常见病与多发病的诊治在村、乡两级即可完成,基层诊疗量占比已攀升至69%。
关于“公益”,他的解释是,借助价格、支付、药品三方面的协同改革,促使医院回归公益本位。价格机制上,周口对1205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动态调整,适度抬升中医等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收费,使医务人员能够凭借技术获得合理回报,目前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已达到37.3%。在医保支付层面,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打包付费,同时积极支持日间服务,并依照疗效价值对中医优势病种进行付费;针对ECMO(体外膜肺氧合)等新技术应用病例,则通过特例单议方式合理核定补偿标准,推动更多优质且适宜的服务惠及大众。药品采购方面,大力推行集采药品下沉至乡村,使群众在家门口即可购得平价可靠之药。
而所谓“激活”,则是通过盘活编制资源、革新薪酬激励机制,使医护人员安心在岗、尽心工作。詹鹏分享了一组数据:三年内,周口引进高层次人才387名,彻底打通了“在岗不在编”的瓶颈,公开招聘编外业务骨干640人,依托特招及订单定向渠道录用了1500多人,并以“乡聘村用”模式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331人,还让149名符合条件的村医获得了正式身份。与此同时,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动态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市直公立医院院长全面实行年薪制,资金由财政全额保障;薪酬分配则向重症、儿科等紧缺专科倾斜,并提升固定薪酬占比,为医务人员构筑稳定的职业预期。
詹鹏进一步指出,在推进上述工作的同时,周口还实施了全过程的严格监管,尤其加大对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的管理力度,建立健全患者满意度评价体系,力求将改革红利切实转化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与幸福感。(完)
上海提前达到中国20《30年儿童乙肝防控的目标要求》
中新网上海7月28日电 (记者 陈静)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8日透露,近年来,上海市儿童的甲肝与乙肝疫苗计划免疫接种覆盖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的高位水平;五岁以下婴幼儿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被控制在0.13%,这一数字已提前实现2030年儿童乙肝防控的既定目标。
据了解,病毒性肝炎作为全球范围内不容忽视的公共卫生挑战,依据病原体类型可划分为甲、乙、丙、丁、戊等多种亚型。按照《中国防治病毒性肝炎行动计划(2025—2030年)》的部署,至2030年,儿童甲肝和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需稳定维持在95%以上,同时五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须降至0.2%以内。2026年7月28日恰逢第16个“世界肝炎日”,本年度宣传主题定为“社会共治,消除肝炎”。
上海市长期将肝炎防治置于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秉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运行架构,实施“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防治方略,不断强化检测治疗、免疫预防、社区管理、血液安全保障及公众健康教育等多元措施,从而持续巩固肝炎防控成果。
近年来,上海市卫健委与市疾控局通过系统布局、多管齐下的方式,着力强化关键防控环节,推动肝炎精准防治及全周期健康管理向纵深发展。2026年5月,上海市疾控局联合市卫健委等九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布了《上海市防治病毒性肝炎行动计划(2026—2030年)》,为“十五五”时期上海地区的肝炎防控工作制定了涵盖七大领域、共计十六项重点任务的系统性蓝图。
上海积极推动医疗与预防的深度融合,构建“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链条的肝炎管理模式,并尝试将乙肝表面抗原及丙肝抗体检测整合进老年人体检项目,进一步在嘉定、青浦、闵行、长宁等区域扩大慢性肝炎患者肝癌风险筛查试点范围,以提升肝炎多病共防和早诊早治的能力。同时,依托肝炎专科门诊、社区医防融合门诊以及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等平台,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家门口”一站式服务,涵盖多病共防、肝炎筛查、转诊引导、定期随访与治疗关怀等内容。截至目前,全市已有5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丙肝诊疗点,为患者提供规范化治疗;此外,超过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延伸处方等方式,向慢性乙肝患者供应抗病毒药物。
上海市卫健委指出,本市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临床专家及公共卫生专业力量的优势,全年开展形式多样的病毒性肝炎防治宣教活动,并已连续十二年举办“爱肝公益”专家义诊项目,累计吸引40余家医疗机构及200余名专家参与。这些活动在为公众提供免费咨询、检测等便民服务的同时,也积极传递了病毒性肝炎可防可治的科学理念。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法院判了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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