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新(规:专用号牌 平台设定不得)“超速”
北京市商务局联合三家职能部门近日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这一新规章旨在对全市范围内的快递及外卖电动自行车实施全链条、规范化的监管。以保障道路安全、防范火灾隐患以及维护从业人员生命安全为核心目标,新规要求,所有服务于快递和外卖业务的电动自行车必须完成登记并悬挂专属号牌,严格做到“专车专用”;同时,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带入电梯轿厢及任何居住类建筑;此外,平台企业需优化其算法机制,杜绝向骑手推送逆行、禁行等违规路线。该办法自8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在平台管理层面,新规强调算法不得成为“超速”推手,严禁推荐违法行驶路径。办法要求平台经营者在设定配送时长与路线时,必须将交通安全置于首位,以平均时速不超过法定最高限速为基准计算服务时间,并明确禁止引导骑手采用逆行或驶入禁行区域等危险行为。平台还需依法完成算法备案,定期进行审核、评估与验证,动态调整优化相关规则,从而督促骑手实现安全文明驾驶。与此同时,经营者须建立从业者与车辆的核验体系,在每日开工前对车辆状况及人员资质进行检查,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必须在更换后方可继续投入运营。
针对车辆牌照管理,新规对快递、外卖专用号牌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新购置用于快递、外卖服务且尚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2024年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并已被列入北京市官方产品目录。任何形式的拼装、改装或加装影响安全性能的部件均被严令禁止,电池与充电器亦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且每辆车需具备唯一的编码标识。对于已投入使用的快递外卖车辆,须定期对制动系统、电池组等关键部件进行专业检测,检测结果将记入车辆档案,若发现不合格情况,相关车辆须立即更换或淘汰。
具体到号牌申领流程,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必须依法登记并悬挂专用号牌。经官方认定的经营者需为车辆提供服务活动相关证明文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据此办理专用号牌的登记手续。若个人名下的车辆转为快递外卖用途,车主须提交合法来源承诺书并接受车辆现场查验。一旦车辆不再用于快递外卖服务,车主必须在停用之日起30天内申请变更为普通号牌。此外,若车辆连续12个月无任何服务记录,将被自动视为停用状态。
在充电与停放环节,新规实施了极为严格的管理措施。办法明确禁止在建筑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进行停放或充电,同时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特别强调,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不得被携带进入电梯轿厢,电池也严禁带入居住建筑内部。对于使用年限超过五年的电池,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估,未通过评估的电池将被强制停用。具备条件的单位则应积极建设集中式的停放与充电设施,以提供更安全的服务环境。
在行业监管方面,北京市邮政管理、商务、公安交管、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及网信等多个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实施协同监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查涉牌违法、闯红灯、逆行、醉酒骑行等行为,并定期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对于安全隐患突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经营者,相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约谈、处罚等必要措施。同时,新规鼓励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自律规范,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此外,政策也倡导经营者为从业人员统一配备合规车辆,推广共享换电模式,并为骑手购买人身意外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以全方位提升保障水平。
展望未来,北京将全力推动快递、外卖行业向安全化、规范化和高质量化方向转型升级。通过制度化的约束、规范化的管理以及常态化的监管,致力于实现交通安全治理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性互动与双向赋能,最终构建起“政府监管、平台主责、骑手自律、行业自治”的多方协同共治新格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9月1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今日(30日)正式对外发布了新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该修订文件共包含二十四项条款,整体架构划分为六大板块,具体涵盖总则、适用条件、请求提出、审核与审查流程、监督管理以及附则,本次调整的核心要点如下:
首先,适应时代发展需求,重塑适用条件框架,以彰显国家战略导向。新规着重聚焦于支撑新兴产业与前沿领域的高品质专利申报;同时,依据《专利法》及其施行细则的最新修订,并融合当下实务操作中的成熟经验,对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进行了灵活调整,且明确了不符合优先审查资格的具体情形。
其次,构建全周期管理体系,突出质量优先原则。在管理架构层面,强化中央与地方的协同配合,规范优先审查的推荐机制,引导省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优化对申请主体的监管与个性化服务,并健全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体系;在审查运作层面,对受理、审核、审查等关键环节予以精细化规范,以提升审查效能与水准;在源头把控层面,着重强调优先审查案件须具备突出的技术创新性与成果转化潜力,同时强化专利代理机构对申请人的服务支撑,持续推动案件质量攀升,并对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设定相应惩戒措施,牢固守住质量底线。
再次,优化操作流程与标准,增强用户使用便利性。在手续办理环节,改进了现有技术材料的提交要求,简化申请人递交优先审查请求的路径,并明确优先审查服务将不附加任何额外费用;在处理程序方面,针对实践中频繁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汲取现行有效做法,对具体操作细节进行了精细化改良。
值得一提的是,修订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将于今年的9月1日起正式落地实施。
以为能吃,其实可能“有毒”!(专家提)示这7种食物要注意
在我们的日常饮食中,有些食物表面看起来完好无损,实则暗藏健康威胁。很多人本着节约的原则,将发霉的面包、发芽的土豆乃至长毛的水果稍加处理便继续食用,却不知这样的做法可能埋下食物中毒的隐患。在此,我们为您盘点7种看似无害却潜藏风险的常见食物,请您务必留意,切勿因小失大,也别忘了分享给家中长辈。
首先,坚果类食品值得高度警惕,尤其是存放不当的坚果。它们不仅容易氧化产生令人不悦的哈喇味,影响口感与营养价值,其氧化分解产物还可能刺激胃肠道,诱发炎症。更严重的是,受潮霉变的坚果可能滋生黄曲霉菌,产生黄曲霉毒素——这是一种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类致癌物的剧毒物质,其毒性强度是砒霜的68倍,且在高达280℃的温度下仍难以破坏。若是苦杏仁,危险更为直接,其所含氢苷在体内可分解为氢氰酸,仅需食用20至60粒便可能引发中毒。因此,一旦坚果出现苦味或哈喇味,应立即丢弃并漱口。选购时,建议优先选择小包装产品,开封后密封存放于避光阴凉处,以减少霉变风险。
其次,泡发过久的木耳也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隐形杀手”。许多人误以为泡得久木耳更厚实,实则泡发时间过长极易滋生米酵菌酸。这种由椰毒伯克氏菌产生的毒素耐热性极强,且无臭无味,即使污染也难以察觉。它在26℃的温暖环境下繁殖最为活跃,因此夏季是高发季节。米酵菌酸主要攻击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摄入1毫克即可能致命,致死率超过40%。以往中毒案例中,泡发时间多超过24小时,若控制在数小时内则风险较低。研究显示,散装木耳更易携带产毒菌株,而在25℃以上环境中泡发,毒素生成速度会显著加快。建议选购正规包装产品,泡发前彻底清洗,时间控制在4小时以内,温度尽量低于25℃,最好冷藏泡发,中途换水1至2次。若发现木耳发黏或有异味,务必丢弃;如需隔夜,应密封冷藏并于次日尽快食用。
土豆也是家庭常备食材,但发芽或变绿的土豆切不可食用。正常情况下,土豆中龙葵素含量仅为5至10毫克每100克,但一旦发芽或表皮变绿,毒素含量会急剧攀升,芽眼周围和绿色部位每100克可高达500毫克。误食后,轻则出现咽喉灼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炎症状,重则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昏迷甚至死亡。一次性摄入50克已变青发芽的土豆(约含200毫克龙葵素)即可引发中毒。购买时宜挑选表皮光滑、色泽正常的土豆,储存时放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温度不超过10℃,避免阳光直射,以延缓发芽。若土豆已发芽或变绿,最好整颗弃用。此外,未成熟的青番茄同样含有龙葵素,也不建议食用。
瓜果发苦的现象也值得警惕,不少人常以“苦味能败火”为由勉强食用,实则大错特错。瓠瓜、丝瓜、西葫芦、黄瓜等本身不苦的葫芦科瓜类一旦变苦,多因产生了葫芦素——一种热稳定性强的毒素,即使高温烹饪也难以分解。这种毒素会攻击神经系统,引发头晕、呕吐、腹痛,严重时甚至导致器官衰竭。湖南等多个省份的疾控中心已在其官网发布提醒,呼吁公众重视苦味瓜的中毒风险。选购瓜果时,应注意观察表皮有无异常斑点或腐烂痕迹,选择完整无磕碰的产品。一旦发现本不该苦的瓜果出现苦味,务必果断丢弃,切莫心存侥幸。
腐烂或发霉的蔬果同样不能“削掉坏的部分继续吃”。即使去除腐烂部位,看似完好的部分也可能已被细菌和霉菌渗透,产生亚硝酸盐、霉菌毒素等有害物质。例如,腐烂生姜会释放毒性强烈的黄樟素,少量摄入即可损伤肝细胞,影响肝脏功能。实验表明,发霉蔬菜的亚硝酸盐含量可达到未发霉时的2倍,长期食用会影响血液的氧气运输功能,导致皮肤发蓝、贫血等问题。因此,蔬菜应现买现吃,避免久存,一旦发现部分腐烂,最好整颗丢弃,勿食用剩余部分。
红心甘蔗也暗藏危机,其红色并非含糖量高的标志,而是霉变的结果。每年2至4月,随着气温回升,甘蔗易被节菱孢霉菌污染,产生3-硝基丙酸,形成“红心”。这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素,可损伤中枢神经系统,潜伏期短则数分钟、长则数小时。初期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等消化紊乱,随后可能出现头晕、头痛、视力模糊,严重时甚至呼吸衰竭致死。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只能对症治疗。购买甘蔗时,要留意切面颜色,若发现红心或散发酒糟味,切勿购买。若整根甘蔗啃食时发现异常,应立即弃置,其他看似正常的部位也最好不食,因为毒素可能已渗透扩散。
最后,死蟹同样不可食用,尤其是河蟹。这类杂食性水生动物以腐烂食物为食,体内携带大量细菌。一旦死亡,细菌会迅速繁殖,并分解蛋白质产生组胺等生物胺类物质。组胺毒性较强,即便烹饪也无法完全消除。实验显示,在20℃环境下,3小时和12小时后组胺含量分别可达到6.3毫克和7.4毫克每100克,而8毫克即可引发轻微中毒,100毫克则会造成严重中毒。食用死蟹可能导致过敏性中毒,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引发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购买时务必选择鲜活螃蟹,切勿因价格便宜而购买死蟹。若烹饪前发现螃蟹已死亡数小时,应果断放弃。
以上这些看似无碍却隐患丛生的食物,您是否也曾不慎食用过?请立即停止此类行为,并将这篇文章转发至家庭群聊,提醒亲朋好友共同守护饮食安全。
北京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新(规:专用号牌平台设定不得)“超速”北京市商务局联合三家职能部门近日共同发布了《北京市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这一新规章旨在对全市范围内的快递及外卖电动自行车实施全链条、规范化的监管。以保障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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