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事业单{位人员脱产学习后}违约离职需担责
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后违反服务期约定有关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此举意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秩序,弘扬诚信契约精神,并为人力资本的持续强化及人才投资形成良性循环提供有力支撑。
《批复》的出台具有多重深远意义。首先,它有助于推动人力资源开发及人的全面发展投入。事业单位支持工作人员脱产攻读全日制学历,实质上是一种着眼长远、面向未来的战略性投资,旨在实现个人成长、单位进步与公共利益的和谐统一。此类投资往往周期漫长、成本不菲且回报缓慢,高度依赖稳定的履约环境与诚信土壤。《批复》明确指出,若此类人员违反服务期约定,事业单位有权要求其依约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对此类诉求将依法予以支持。这一规则的确立,将激励事业单位更加聚焦关键岗位、紧缺专业和核心业务,为那些真正愿意扎根岗位、专注干事的人员拓宽素质提升通道,使学历教育真正成为补齐能力短板、夯实队伍根基的重要途径。
其次,该《批复》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才是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而诚信则是人才安身立命的根本。事业单位在工作人员脱产学习期间,不仅承担费用、保留人事关系,还持续保障薪酬待遇,缴纳社会保险,而工作人员亦承诺学成后返岗服务。然而,若其在学成后违约离职,实质上是背弃诚信原则的失信行为,是对契约精神的严重漠视,更是对单位信任的无情透支。《批复》对这类失信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有助于强化社会各界的契约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使脱产学历教育所承载的赋能人才、发展事业、服务公益的使命得以充分实现。
第三,《批复》的落地将为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支撑。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供给具有显著连续性和计划性,一旦脱产学习人员违约离职,便可能直接引发岗位空缺、工作断档乃至人才断层。特别是在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科研服务等关键领域,核心人才的流失将导致教学受阻、诊疗承压、科研停滞,严重削弱公益服务的稳定性与成效,进而制约公益事业的长远发展。为此,《批复》综合考量实际损失、已履行服务年限、过错程度等因素,依据公平原则与诚信原则科学界定违约人员的责任,确保人才培养真正落地见效,推动个人成长与事业发展同频共振、互利共赢。
值得一提的是,与《批复》同步亮相的两个典型案例,为上述规则提供了生动直观的实践注解,有助于社会公众准确把握其精髓要义。接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托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机制持续强化审判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力提高人力资本投资效能,为“投资于人”目标的实现贡献优质司法服务与保障。
《批复》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后违反服务期约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已于2025年12月1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6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30日起施行。法释〔2026〕14号。
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请示的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纠纷处理问题,经研究,批复内容如下:
一、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就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达成服务期协议,若工作人员仅以约定服务期限或违约金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为由,请求确认该约定无效,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然而,若工作人员主张约定的服务期限不合理,并要求确认超出合理比例部分的约定无效,则人民法院需综合衡量事业单位支付的费用、教育学习时长,以及工作人员因该学历教育获得的学历、学位等因素,以科学判定约定服务期限是否合理及依法是否应获支持。
(外媒刷屏!“新新三样)”,接棒出圈
近来,全球多家主流新闻机构不约而同地将镜头聚焦中国,而他们锁定的核心主题惊人一致——即被称作“新新三样”的前沿领域:人工智能、机器人以及创新药物研发。
就在此前两年,电动载人汽车、锂电池与太阳能电池曾被誉为外贸领域的“新三样”;然而步入今年上半年,机器人、人工智能与创新药这些代表着未来产业走向的“新新三样”,正迅速崛起为国际贸易舞台上的中国新名片,并大有潜力成长为支撑经济增长的全新支柱产业。
英国《金融时报》观察到,从硅谷到欧洲,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正将目光转向中国AI模型,以有效削减运营成本。该报指出,中国开发的AI模型普遍具有价格低廉、开放或开源模式占主导的特征,大幅降低了技术应用的准入门槛;相比之下,美国企业的模型往往伴随较高的成本投入,且技术生态更为封闭。中国的独特竞争力则体现在贯通整个AI价值链的“全栈式创新”能力之上。
新加坡《联合早报》则发表评论称,中国正逐步壮大为驱动全球医疗变革的强劲引擎,而AI技术的深度融合,已日益成为生物科技领域的一大显著趋势。越来越多的中国制药企业正自主研发创新药物,知识产权流向已发生根本逆转——如今由东方向西方输出,彻底告别了过去单向自西方引进的局面。
另据土耳其阿纳多卢通讯社报道,中国人形机器人产业已在具身智能产业链的多个核心环节取得领先地位,并正由国际标准的被动采用者,快速蜕变为规则制定的重要参与者。
在AI领域,最新数据令人瞩目:7月第三周,中国大模型周调用量达到36.11万亿词元,环比增幅超过30%,并已连续十二周稳坐全球头把交椅。全球AI模型聚合平台OpenRouter的数据显示,当前全球调用量排名前五的AI大模型,已全部被中国企业的自研成果所包揽。就全球市场份额而言,中国已实现对美国的反超,占据了全球约三分之二的比重。
值得注意的是,AI出海早已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软件销售——它已深度嵌入算法研发、模型调用、智能体应用落地等一系列“隐形的数字能力”之中。例如,在中东沙漠深处,一座巍然崛起的AI算力中心,其赖以运行的液冷技术便源自中国,承载着当地由传统能源基地向数字枢纽迈进的宏大愿景。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41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实实在在的订单,为中国AI投下了信任的一票。
机器人领域同样实现了从“技术展示”到“工业落地”的华丽转身。在现代化产线上,机器人只需5秒便能将一颗螺钉精准拧紧,其精度与速度足以媲美拥有十年经验的资深技师;在高空作业场景中,机器人能够自主执行维修任务,替代人工在十几米高铁塔上进行带电操作;24小时无人药房也已走进社区,几十秒内即可完成送药服务。
数据为此提供了有力佐证。2026年上半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出口额达62.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产品远销全球141个国家和地区。值得注意的是,2025年全年中国工业机器人出口规模首次反超进口,正式成为净出口国。与此同时,手术机器人出口额达到4.8亿元,同比激增3.3倍,出口市场版图亦由此前的23个国家和地区扩展至49个。作为2026年新增的专门税目,智能仿生机器人与清洁机器人合计出口额高达180.9亿元。
在创新药领域,全球竞争格局正被中国力量重塑——过去是国人翘首以盼海外新药,如今则是全世界等待中国审批放行。以一款治疗发作性睡病的新药为例,其在向多国提交上市申请后,率先获得批准的正是中国。
仅上半年,国家药监局便批准了38个1类创新药,其中11个属于拥有全新靶点与作用机制的“全球首创”药品,完全由国内药企独立研发。作为对比,2025年全年此类药物仅有11个,且本土研发占比不足一半。从追赶、并跑到领跑,创新药领域的“中国速度”才刚刚拉开序幕。
对外授权方面,上半年共达成81笔合作协议,交易总额约达1100亿美元,已相当于2025年全年总量的80%,半年度交易规模再度刷新历史纪录。这些合作覆盖了肿瘤、代谢、免疫、神经等十大治疗领域,受让方企业则来自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20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医药交易金额前十榜单中,中国药企赫然占据八个席位。
从昔日的“引进借鉴”到当下的“输出引领”,全球创新药的版图,自此确立了新的坐标原点。
新支柱产业的崛起同样有迹可循:“三新”经济在整体GDP中的占比已逼近两成。从“老三样”比拼成本优势,到“新三样”较量系统集成能力,再到“新新三样”聚焦原始核心技术创新,中国经济的内在韧性正体现在持续不断的自我迭代之中。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增加值已突破25.7万亿元,占GDP比重达18.39%。
“新新三样”的集中爆发,正是“三新”经济蓬勃脉动的生动写照。这不仅折射出外贸结构的深度优化,更昭示着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已迈入实质攻坚的关键阶段。
当AI赋能千行百业,当机器人重塑生产范式,当创新药守护生命健康——一个属于未来的全新支柱产业时代,正大步走来。
自然资源部修订印发《临《时用海管理》办法》
自然资源部近日正式发布《临时用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取代原有的《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文件即刻废止。新《办法》共二十条,旨在对临时用海管理制度作出系统性升级,并在三大领域实现突破:分类施策、流程精简及全周期监管。
在分类管理层面,《办法》开创性地引入临时用海分类框架,清晰界定三种情形——须许可、可备案及禁办理。具体而言,凡触碰生态保护红线、改变自然岸线形态或功能,抑或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秩序及其他合法海洋利用产生重大干扰的活动,必须申请临时用海许可;而海洋文旅、生态修复、防灾减灾、海洋监测、科研教育等非敏感用途,在不涉及红线或岸线变动的前提下,豁免许可,仅需备案即可;至于填海造地、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海砂开采等旨在长期占用海域的项目,则一律排除于临时用海管理范畴之外。此外,《办法》针对各类情形配套了差异化管控细则,以便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及用海单位直观参照、精准执行。
就审批流程而言,《办法》将高效便民置于核心位置,综合前期实操经验及修订征询意见,仅当项目涉及岸线形态功能改变或建设非透水构筑物时,方要求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从而避免论证范围过度延展。同时,审批环节得到大幅压缩,取消临时海域使用证发放步骤,确保用海主体在取得许可后即可动工,显著提升落地效率。
在全链条监管方面,《办法》强调依托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进行审核,一旦核发临时用海许可或完成备案,相关信息将即时嵌入“一张图”监督系统,并同步通报执法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披露,以接受广泛监督。对于用海期满后的清理义务,《办法》亦予以强化,要求及时拆除所有临时设施与构筑物;而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岸线变动的项目,则进一步压实生态修复责任,督促用海主体严格履行修复承诺,确保海洋环境得以恢复。
最高法:事业单{位人员脱产学习后}违约离职需担责7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脱产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后违反服务期约定有关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此举意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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