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伏天应该怎《么吃?专家谈》饮食原则:清补而不滋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7月16日举办了一场以“三伏天的中医养生”为主题的专题发布会,聚焦夏季养生保健的实用知识与练习要点。会上,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的主任医师兼治未病科主任刘洋,就三伏天饮食调理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细致解读,强调核心原则在于“清补而不滋腻”。
刘洋首先指出,三伏时段人们的脾胃运作相对疲弱,因此用餐量应适度下调,但切忌严格节食。他建议将三餐改为少食多餐的模式,同时确保高质量蛋白质的足量摄取,比如鱼肉、鸡肉及豆腐等食材。其次,他提倡摄入有助于健脾化湿及清热解暑的食品,如山药、莲子、芡实、冬瓜和薏仁。针对这一原则,他特别推荐了一道经典药膳——薏仁绿豆粥,由薏仁、绿豆与粳米适量熬煮而成。薏仁擅长健脾化湿,绿豆则能清解暑热,两者相辅相成,可显著缓解食欲欠佳的问题。
再者,刘洋提到适量食用苦味与酸味食物的重要性。苦味食材如苦瓜和莲子心,具备清解暑热及醒脾开胃的功效;而酸味食材,包括乌梅、山楂和番茄,不仅能开胃,还有生津止渴、收敛汗液的作用。他随之推荐了一款简便茶饮“乌梅山楂饮”,即取乌梅、山楂及冰糖适量,煮沸后当成茶饮用,但特别提醒糖尿病人群应免去冰糖。最终,他着重强调补水需得当,切勿贪恋冰凉。在大汗淋漓之后,适宜补充温热开水或淡盐水,而应避免一次性猛灌冰镇饮料,以免对脾阳造成损伤。
《“专利碰瓷”盯上具身智能》企业 法院判了
专利权本应成为创新发展的坚实屏障,然而在司法实践的现实中,个别企业却将诉讼异化为干扰竞争对手的工具,借知识产权之名行不正当竞争之实。一家从未涉足相关产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专利权仅五天之后,便对一家正处于上市冲刺阶段的科创企业发起了所谓“闪电诉讼”。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宇某科技与露某美公司围绕两款机器狗产品展开的专利侵权纠纷作出终审裁决。法院在全面查明案件事实后,不仅否定了侵权指控,更在判决书中对背离诚信原则的诉讼行为给予了鲜明而有力的司法回应。
这起纠纷的源头,是一项名为“一种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在庭审交锋中,露某美公司坚称,宇某科技推出的A2型号机器狗,其金属外壳、足端传感器以及激光雷达等部件,分别对应了其专利中“可变色仿生毛皮”“液位传感器”与“气体传感器”等核心技术要素。然而,随着审理工作逐步深入,该侵权指控所依赖的事实根基开始显露裂痕。
法院经缜密比对后确认,宇某科技的产品并未包含涉案专利所载明的“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所主张的侵权事实显然缺乏成立的基础。而在技术争议之外,露某美公司在此案诉讼过程中展现出的若干异常策略,同样引发了合议庭的高度关注。
事实上,此次诉讼并非双方初次交手。此前,双方已因宇某科技另一款Go2机器狗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对簿公堂。在那场围绕Go2机器狗的诉讼中,露某美公司的索赔方案便已显现出内在矛盾:一审阶段,其诉请的赔偿金额仅为象征性的500元,但同时却附加了一项“以法院审计宇某科技利润为准”的请求,并主张按照侵权获利的三至五倍适用惩罚性赔偿,这使得潜在的索赔总额可飙升至7000万元之巨。
这种看似难以自洽的诉讼请求背后,究竟暗藏着怎样的策略考量?法院在审理中剖析指出,当诉讼请求欠缺充分事实支撑时,原告主张的赔偿额越高,其所需预交的诉讼费用也就水涨船高。露某美公司刻意压低诉请金额,同时保留以利润审计为基础的高额索赔可能,这种安排客观上大大降低了启动诉讼的门槛,但其真实意图显然并非单纯地制止侵权行为或捍卫正当权益。
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浮出水面: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才自案外人处受让取得涉案专利权,仅仅相隔五天,即在7月1日对宇某科技提起诉讼。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仅限日用百货、从未实际制造或销售过专利产品的企业,其“甫获权利便即刻起诉”的行为模式,难免令法庭对其主张权利的正当性产生合理质疑。
综合全案证据及技术比对结果,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指控不能成立,并于2025年9月26日依法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然而,露某美公司对一审结果并不认同,随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邓卓介绍,露某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将案件推入二审程序。而在这一阶段,其诉讼行为再度出现戏剧性反复:在明知一审已认定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露某美公司一度请求法院先行判决宇某公司赔偿8000万元;可就在二审询问程序结束后的第二天,又通过书面形式将索赔金额戏剧性地调回至500元。
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法官邓卓表示,最高法二审认定宇某公司的Go2机器狗不构成侵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Go2机器狗案一审尚未尘埃落定之际,露某美公司已迫不及待地开辟第二战场。针对宇某科技另一款A2机器狗,露某美公司于2025年9月初另行提起诉讼,此次索赔金额定为1500元,但同样附注“暂计”字样,并声称最终赔偿数额仍须以侵权获利审计结果为准。
面对接踵而至的连环诉讼,宇某科技在第二起案件中主动发起反诉,请求法院认定露某美公司的行为构成恶意诉讼,并要求其承担因应诉所产生的律师费及其他合理支出,总额达8万元。经审理,法院确认宇某科技A2机器狗同样不构成专利侵权,进而需要回答的关键问题是:露某美公司这一系列诉讼行为是否已逾越正当维权的边界?
法院结合全案事实,从主客观双重维度展开综合评判。一方面,露某美公司提起系列侵权之诉虽具备形式上的权利基础,但显然缺乏实质上的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其选择在宇某科技IPO上市辅导的关键窗口期提起诉讼,并申请调查取证及证据保全,客观上对宇某科技的上市进程形成了显著掣肘。这表明其诉讼目的绝非单纯的维权,而带有超越诉讼本身的不正当意图。
法官邓卓进一步阐述道:“我们从主客观两方面进行判断,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客观上缺乏事实基础,且诉讼行为反复无常、自相矛盾。在先判决已明确谴责其精于算计、反复无常、有违诚信,但在此案中露某美公司仍继续推进诉讼,主观恶意更为显著。此外,本案作为系列诉讼,需对各诉讼环节中的行为进行整体性考量。”
基于上述事实认定,法院对宇某科技主张的8万元赔偿请求予以全额支持。纵观全案,露某美公司的行为呈现出高度模式化特征:在事实层面,明知被诉产品不具备专利核心特征,却执意推进诉讼进程;在策略层面,利用“500元象征性索赔”与“巨额利润审计要求”的组合拳,以微不足道的诉讼成本向对方施加强大压力;在时机选择上,精准锁定企业IPO的关键节点,意图将司法程序转化为干扰正常经营的筹码。
最高人民法院正是基于对上述系列诉讼行为的整体审查,最终作出清晰定论:宇某科技不构成侵权,露某美公司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恶意诉讼。据此,最高法终审判决驳回露某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责令其赔偿宇某科技因维权产生的合理开支8万元。
全国首位!不靠论文获得(医学博士学)位
全国首个!不写论文也能拿下医学博士学位——北大医学部创新分类培养路径
今年五月,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答辩现场,2026届外科学(骨外方向)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铁大钊,现场演示了一款智能化术前规划系统如何在真实诊疗环境中操作运用。从自主提出的临床分型体系,到智能化的手术方案设计工具,这些根植于临床一线、又反哺于诊疗工作的创新成果,正是铁大钊此次申请学位所提交的实践成果。
一个月后,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铁大钊顺利通过审核,成为全国医学领域第一位凭借实践成果获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临床医学研究难道可以脱离真实诊疗场景吗?铁大钊为何能凭一套软件完成博士答辩?这一切,还要从一种少见疾病说起。
先天性颈椎侧凸畸形,作为一种罕见且复杂的脊柱结构异常,因发病率不高,临床医生接触到的病例有限,长期难以积累丰富的诊疗经验。更棘手的是,每位患者的畸形表现千差万别,加之颈椎邻近脑干、脊髓等关键神经构造,手术中任何细微偏差都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多年来,国际范围内始终缺乏成熟且统一的临床分型和治疗指南,面对疑难病例,医生们往往依赖个体经验来制定手术策略,难以形成标准化、可复制的诊疗路径。如何精准判断病情,如何为不同患者定制个性化治疗方案,成为该领域亟需攻克的临床难题。
作为一名供职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的青年医师,铁大钊每天所面对的,并非冷冰冰的医学数据,而是一个个鲜活而又迥异的患者个体。从门诊接诊、病房巡查、影像解读,到术前探讨、手术策划、术后康复追踪——随着接诊病例的不断累积,铁大钊逐渐意识到,真正的挑战不仅在于疾病本身的罕见与复杂,更在于每位患者的情况各有差异,现有经验很难被简单地复制套用。
“如果能把多年积累的病例进行系统整理,从中提炼出规律,是不是有可能形成一套通用的判断标准,让医生面对形形色色的患者时能够有据可循,而不是只依赖个人经验?”这个念头驱动铁大钊开始重新翻阅科室十多年来积累的病历资料。依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骨科建立的先天性颈椎侧凸畸形专病数据库,在导师周非非教授及医院流行病学研究团队的专业指导下,铁大钊对这些病例进行了再分析、比对和归纳,并不断回到临床加以验证。历经反复调整与打磨,他最终构建出一套原创性的先天性颈椎侧凸畸形临床分型体系。
铁大钊坚信,临床医学研究决不能脱离真实的诊疗场景,医学生的科研应当“发端于临床、归宿于临床”。借助信息技术,铁大钊与团队将这一分型体系进一步转化为智能化术前规划软件。只要输入患者的影像数据,系统即可辅助评价畸形特征,为手术计划提供参考依据,既提升了疑难病例判断的规范性,也让不同医生之间能用同一种“语言”进行高效对话。
目前,该软件已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及国内多家高水平脊柱畸形诊疗机构推广应用,并正在全国多个临床研究中心开展验证。在铁大钊看来,这项研究的核心价值,不止于完成一项博士课题,而在于它切切实实帮助医生解决了临床中的实际难题。
202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正式施行,以立法形式把“实践成果”与“学位论文”并列,作为学位授予的依据之一。在周非非看来,实践成果与学位论文虽然在形式上各有侧重,但绝不是简单的一替一换,而应“透过形式变革,去追问研究生培养的深层命题:究竟什么类型的成果,才配得上‘临床医学专业博士’这一学位”。
临床医学的根本,在于从临床实际中发现难题,在攻克难题中凝练成果。正如周非非所言,在指导铁大钊的过程中,“教师团队始终在引导学生开展深层次的临床思考:什么是真问题?症结到底在哪里?一个有价值的临床分型,应当具备怎样的品质——是逻辑的严密自洽,还是临床的实际可操作性?”
铁大钊所提交的实践成果,正是循着这一路径展开的。从识别临床问题,到建立分型体系,再到研发智能化术前规划软件并投入临床应用,整个研究过程始终围绕真实诊疗场景持续优化与验证。“我们把学位评价的重心,从‘论文是否发表’转向‘临床问题是否解决、解决得是否具有学术水准’。”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医学部分院常务副院长徐明表示,这既是《学位法》施行后的新要求,也是北大医学部推进分类培养改革的一次重要探索。此番改革“并非降低学术门槛,而是重新定义‘学术’的内涵——让临床难题本身成为学术课题”。
以实践成果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绝不意味着评价标准的放松。为确保学位授予质量,这一实践成果经历了与传统博士论文同等严格、甚至更为多元的评审流程。铁大钊就其实践成果撰写了详尽的报告,答辩委员会对其进行了严格审议,并结合临床应用情况做了全面评估,最终经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正式授予其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此次答辩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唐佩福领衔,7位国内骨科领域权威专家共同组成,教育部及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也到场监督指导。答辩过程中,铁大钊围绕先天性颈椎侧凸畸形临床分型体系的构建、智能化术前规划软件的研发及推广应用情况进行了系统汇报,并逐一回应了专家的质询。最终,经无记名投票,答辩委员会一致同意其通过答辩。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副院长沈宁表示,此次探索构建了一套以临床创新价值、实际诊疗效益、多中心应用成效为核心的评价机制,真正实现了“临床产出成果,实践决定学位”。
“临床医学研究无法脱离真实诊疗场景,其价值不仅在于提出问题,更在于形成可验证、可应用、可推广的临床工具,切实服务于诊疗决策和患者利益。”对于亲历全过程的铁大钊而言,这不仅仅是一场学位答辩,更是一次对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培养内涵的重新认知。
北京大学医学部副主任唐熠达指出,这一探索既孕育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原创知识体系,也反哺了教育教学,形成了“临床—科研—转化—教学”全链条育人新模式,为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北大样本”。
三伏天应该怎《么吃?专家谈》饮食原则:清补而不滋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7月16日举办了一场以“三伏天的中医养生”为主题的专题发布会,聚焦夏季养生保健的实用知识与练习要点。会上,来自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的主任医师兼治未病科主任刘洋,就三伏天饮
句子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