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繁荣,推动互联网语境下新兴大众文艺形式蓬勃发展,规范并引导微短剧市场健康有序前行,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界定的微短剧,系指单集播放时长不超过二十分钟,拥有清晰明确的主题导向、连续完整的叙事脉络以及鲜明突出的人物设定的剧集作品。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助互联网站、各类应用程序及分发平台、广播电视频道与专属板块、互联网电视、IPTV、有线电视等多种传播渠道,面向电视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公共电子显示屏、智能穿戴设备及车载终端等接收载体,向公众传播的微短剧内容,均须遵循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微短剧的策划制作与上线播出,必须恪守宪法、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各项要求。其内容导向应始终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风向及价值取向,秉持为人民大众服务、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宗旨,将社会效益置于首位,力求社会价值与经济利益协调统一。同时,应尊重原创精神,强化版权保护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四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承担全国微短剧行业的统筹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行业总体发展蓝图与管理政策,协调推进内容建设、行业治理、产业壮大与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引导与播出调控,致力于营造守正创新、积极向上、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行业氛围,助推微短剧领域实现规范与繁荣的同步发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辖区内微短剧的管理事务,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指导具备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协同推进区域内微短剧的产业发展与日常监督。
第五条 依据投资规模及题材类型,微短剧被划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并分别实行备案公示及发行许可制度。一类微短剧是指投资体量较大,或核心情节涉及政治、军事、外交、国安、统战、民族、宗教、司法、公安等特殊题材的作品;二类微短剧指投资规模相对适中且属于普通题材的作品;三类微短剧则指投资额度较低且为普通题材的作品。具体分类标准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制定,并视行业现实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
第六条 国家积极鼓励微短剧在艺术形式、传播手段、前沿技术运用及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的探索创新,同时倡导并支持广大民众投身微短剧创作,充分激发这一互联网时代新兴大众文艺形态的创造潜能与活力。对优秀微短剧的创作与播出给予肯定与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为创作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体验生活提供必要的便利与协助;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须为重点扶持项目的顺利上线播出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条 鼓励微短剧与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深度交融,催生全新的应用场景、商业模式与经济形态,切实发挥微短剧赋能百行千业的积极作用。
第八条 支持外向型微短剧的创作生产与全球传播,为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国内微短剧制作创造便利条件,推动优秀作品实现境内外同步发行。同时,鼓励行业开展平等互利的国际交流协作,促进中外文明互学互鉴。
第九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评奖评优的相关制度,对表现优异的微短剧作品以及为推动行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的组织、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着力营造尊重创作、珍视创意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微短剧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十条 与微短剧相关的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任何组织与个人均不得实施侵权行为。从事微短剧活动的相关主体应强化知识产权意识,提升其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及服务的综合能力。国家鼓励行业探索创新的著作权服务模式,并协同相关部门健全微短剧版权保护体系。
第十一条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社会团体应依据自身章程,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行业自律工作。
第二章 备案公示
第十二条 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须实行备案公示制度,二类微短剧可参照此制度执行。制作机构在启动一类微短剧拍摄前,应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公示申请。
第十三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对直接申报机构拍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进行备案公示,并承担全国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的公示工作。总局亦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实施针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的备案受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备案,一类微短剧经审核后报请总局公示,二类微短剧的备案公示实施细则可由地方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但须遵循微短剧创作生产的内在规律。
第十四条 申请一类微短剧备案公示的机构,应为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制作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申请时须提交《微短剧备案公示申请表》及剧情梗概等相关材料。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涉及特殊题材,认为有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收到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申报材料或直接申报机构提交的材料后,将进行审核并予以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剧名、制作机构等信息。
第十五条 若申请备案公示的微短剧内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示。
第十六条 制作机构必须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一类微短剧的拍摄制作。若已公示的一类微短剧需变更主要人物设定或整体故事走向,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履行备案程序;若变更剧名或制作机构,则须向原备案的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第三章 审核许可
第十七条 拍摄制作完成后的一类与二类微短剧,在正式播出前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及发行许可。经审核通过的一类微短剧,由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审核通过的二类微短剧,则由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出具批准文件。三类微短剧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履行内容审查职责,完成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二类微短剧批准文件的编号规则亦由总局统一制定。凡未按规定取得相应许可、批准文件,或未经播出单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的微短剧,一律不得上线播出,亦不得参与评奖评优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负责审核直接申报机构制作的一类、二类微短剧,并可委托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代为审核。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制作机构申报的一类、二类微短剧的审核,以及受总局委托对直接申报机构相关剧目进行审核。
第十九条 送审一类微短剧时,申请机构须向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一类微短剧报审表》;(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三)图像、声音、字幕、时码等均符合审核要求的完整样片;(四)片头、片尾及歌曲字幕表;(五)主管部门同意聘用境外人员参与制作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对于特殊题材的一类微短剧,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建议。
第二十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一类微短剧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与否的决定,其中专家评审环节耗时十日。准予许可的,颁发《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不予许可的,须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需修改,应将具体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待修改完成后允许重新送审。
第二十一条 已向某一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申报审核但尚未取得发行许可或未获批准的送审机构,不得将同一剧目转投其他主管部门另行送审。
第二十二条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基于公共利益考量,有权作出责令修改、暂停播出或禁止发行、推广、评优评奖、参与国际交流等决定。
第二十三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告一类微短剧《微短剧发行许可证》的颁发情况。
第二十四条 省级及以上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可参照本规定对二类微短剧实施审批管理,并鼓励地方依据实际状况,优化审核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效率。
地名里的红色密码|以兆麟为名,在灯塔大(地赓续)红色血脉
在辽阳灯塔市漫步,处处可见“兆麟”印记——车流穿梭的兆麟路、供市民休憩的兆麟广场、书声琅琅的兆麟小学,以及洋溢着人间烟火的兆麟社区。更有那座静卧乡野间的李兆麟故居。这些地名构筑起一串时光印记,勾勒出一位抗联将领的热血人生,同时也铺陈出家乡人民历经八十余载依然炽热的红色情愫。
这片沃土,正是李兆麟将军的出生之地。1910年,将军诞生于灯塔市铧子镇后屯村的一户农舍。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他毅然投身革命,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东北抗日联军的重要缔造者之一,并担任第三路军总指挥。1946年,年仅36岁的李兆麟惨遭敌特暗杀。英雄虽已远行,故土却始终铭记。家乡人民以最深沉、最质朴的方式珍藏着他的名字。在灯塔,一切“兆麟”地名的源头,都汇聚于铧子镇后屯村那座古朴素雅的李兆麟故居。这里既是英雄启程的起点,如今亦被列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李兆麟的堂侄,现年89岁的李振荣,自1997年起便专职守护这座故居。他常年驻守于此,细心擦拭塑像、整理史料,向各方来客讲述伯父的革命岁月。与此同时,他也亲身参与并见证了村庄的日新月异:后屯村党总支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对李兆麟将军故居进行系统性修缮,打造红色展览馆、国防军事博览园、党史教育步道等特色场所,构建起系统规范、标准明晰的红色研学体系;同时牵头组建强村公司,建立村播学院、农文旅数智双创中心,培育本地农民主播团队,助力村民推销本土特色农产品。
如今,村党总支将红色研学、果蔬采摘、电商直播有机融合,充分释放红色资源潜能,延伸产业链条。村庄年均接待各类研学及参观团体超过9万人次,村集体年增收突破30万元。“英雄家乡已今非昔比,乡亲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李振荣感慨道。
另据记者了解,近年来灯塔市持续推进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环境整治专项工作,累计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113个,打造市级试点镇4个、试点村36个、县级示范村13个、示范路13条。五星镇荣获全国文明乡镇称号,亮子口村、后屯村亦获评全国文明村。
坐落于城市核心地带的兆麟广场,是全市最为瞩目的红色地标。广场中央,身着冬装的李兆麟将军举手敬礼,战马昂首欲腾,仿佛复现了他当年驰骋雪原、奔赴战场的英姿。塑像基座之下,是市井烟火;塑像目光所及的远方,则是英雄以生命换来的锦绣山河。
离兆麟广场不远处便是兆麟社区。这里的社区工作者定期开展红色宣讲、老兵座谈、党史学习等活动,将李兆麟的事迹传递给每一户居民。“对于全国民众而言,李兆麟将军是《露营之歌》的作者、是抗联英雄;但对我们社区的每位居民来说,‘李兆麟’这三个字,更是一种浸润于血脉之中的邻里情怀和家乡自豪。”兆麟社区党委书记刘丽华表示,“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将‘兆麟精神’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兆麟社区老旧小区众多,老年人口比重较大。曾是军人的社区工作者刘莹,花了整整三个月时间走遍辖区内每一户人家,亲手绘制出一份特殊的“民情地图”——独居老人住哪里、安全隐患在何处、哪个角落需要增加便民设施,她都逐一标注、铭记于心。她把军营中的“沙盘推演”转化为社区治理中的“精准施策”,真正做到了服务无遗漏、关怀到每位群众。
“我们将将军‘一心为民’的信念落实到网格之中。谁家遇到难题,网格员第一时间上门解决。我们常讲,‘将军当年浴血奋战是为了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今天的我们更要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难题’。”刘莹如是说。
社区治理越来越精细,灯塔的城市管理水平也在不断升级。近年来,灯塔市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并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五年间,累计改造老旧小区90余万平方米,全面完成城区主要道路及交通岗标识的规范化增设,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补植。在兆麟社区,文化长廊掩映于绿树繁花之间,成为居民休闲休憩的理想场所。
兆麟社区门前,便是贯通城区的兆麟路。这条以英雄命名的大道,串联起居民区、学校与商圈,日复一日承载着市民的匆忙步履。道路南侧,阵阵读书声从兆麟小学传出,这里是红色薪火代代相传的摇篮。
“学校以英雄之名命名,就是希望我们永远铭记先辈,传承这份赤诚与担当。”兆麟小学副校长刘美莹说。学校将弘扬与践行“兆麟红精神”融入常规教育教学之中,让这一精神深深扎根于孩子的心灵、头脑与课堂。目前,该校已获评全国美育示范校、全国小学生作文教学示范校。学校坚持体育育人,千人球操是最具特色的校本课程之一。“2014年我们创编了魅力篮球操,每年都会举办汇演等活动,这不仅强健了学生体魄,也增强了他们的团队协作意识。”
近年来,灯塔市持续加大教育投入,严格落实“双减”政策,灯塔一高中、燕州小学、中心幼儿园等一批校园新建和改扩建工程全面完成,薄弱的农村小规模学校有序撤并,顺利通过省示范校复检及省体育特色高中验收,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均衡。
今天的灯塔市,正全力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项目建设、城乡融合、社会治理多点开花,跻身东北县域经济发展潜力十强,先后荣获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称号,淡水鱼亩产稳居全国首位。矿产建材、特色消费品两大产业年产值均突破65亿元,天然脂肪醇产能位列全国第一。佟二堡皮草入选首批中国消费名品区域品牌,全域跻身省重点建设旅游主体功能区。
上海全球城市研(究院院长阮青):沪苏携手共建全球AI高地
7月30日上午,在2026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现场,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全球城市研究院院长阮青发表了一场主旨演讲。他指出,上海举办的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与苏州的人工智能产品应用博览会之间,形成了深度联动与同频共振的格局,这生动展现了长三角地区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协同发展态势。
阮青在演讲中分析,长三角科创中心的建设正经历从单一城市驱动向区域整体协同的转型。在基础研究层面,当前正浮现出五大趋势性转变:其一,人工智能正从根本上重塑科研范式,其角色已由辅助性工具演变为科研流程中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其二,基础学科之间的界线正在加速消融,跨学科交叉融合渐成主流方向;其三,开放科学体系的构建步伐不断加快;其四,来自产业端的技术创新,正反过来催生基础原理层面的突破;其五,颠覆性技术的组织模式正在经历快速演变。
相较国际一流城市群,长三角在基础研究领域仍面临头部力量相对薄弱、参与全球科技竞争的能级有待跃升等短板。对此,阮青呼吁长三角各城市携手推进跨区域、跨学科的深度协作,集中力量开展基础研究的联合攻关。
在跨区域协同路径方面,阮青梳理并归纳了六种典型模式,包括中心外溢型、飞地型、“前研后转”型、跨区域园区合作型、企业联盟型以及行业协会型。他特别提到,上海与苏州之间的紧密互动是中心外溢型的典型案例;而在“前研后转”模式中,研发环节落于上海、成果转化延伸至长三角各地的特征,在生物医药行业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一经验同样可为人工智能领域所借鉴。
阮青强调,面向未来产业布局,跨区域协作的意义愈发凸显。他以两地机器人产业链的供应链协作为例指出,上海与苏州已在上下游环节构建起稳固的配套关系,众多供应商企业扎根苏州并迅速壮大,这为具身智能的产业化落地夯实了供应链根基。
在演讲尾声,阮青对长三角AI产业的协同前行寄予厚望:随着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化,长三角科创中心的发展空间将愈发广阔;沪苏两地合力共建全球人工智能高地,必将收获更为丰硕的成果,发挥更为深远的影响。
(9月1日起,《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披露,该局已于2026年7月27日正式审议通过《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并确定自同年9月1日起全面落地执行。以下为该办法的完整条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微短剧创作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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