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与瑞{士证券交易所直接联网正式启动}
7月29日,香港金融基建迎来里程碑式进展——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与瑞士证券交易所(SIX)的直连机制正式上线。此举是迅清结算有限公司(下称“迅清结算”)自2024年成立以来,首次将服务版图延伸至股票交易后处理领域,为其业务谱系增添浓墨重彩一笔。
作为金管局CMU系统营运、国际化及商业化运作的核心执行方,迅清结算此番推动的直连安排,巧妙打通了CMU会员通往瑞士与西班牙两地证券市场的路桥。这不仅使CMU的全球触角和互联互通能力再上层楼,更将香港作为中国内地与国际市场间重要桥梁的战略价值,推向新的高度。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对此评价称,CMU与SIX的直连,标志着该系统朝着构建一站式、多元化资产交易后基础设施的愿景,迈出关键一步。展望未来,CMU将持续拓宽全球布局,不断丰富服务范畴,以因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进而为香港固定收益与货币市场的纵深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夯实其国际金融中心的领先优势。
溺水急《救 这个常》见错误不要再犯了
嬉水消暑、骤雨积水,均可能潜藏致命危机,溺水便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风险。伴随盛夏高温与汛期水量增大,溺水事件的发生频率显著攀升。
为有效遏制溺水悲剧的频发,公众亟需强化急救素养,系统掌握科学规范的溺水急救方法,在紧急关头做到冷静应对、精准施救。那么,面对溺水者,我们究竟该如何正确采取行动?首先,有必要厘清“溺水”的基本概念。
从医学角度看,溺水是指因液体进入气道而引发呼吸障碍的病理过程,可细分为非致命性淹溺与致命性淹溺两类。若淹溺者被成功救起、呼吸得以恢复,则被界定为非致命性淹溺;反之,若因淹溺直接或间接导致死亡,则属于致命性淹溺。简言之,界定标准在于是否发生死亡——存活即非致命,死亡即为致命。
美国野外医学会对此作出进一步阐释:“当人体气道完全没入液面之下(即淹没状态),或水花溅至面部(即浸湿状态)时,均可引起呼吸功能受损。然而,若将淹没与浸湿统摄于同一概念框架内,则易与大量针对冷水浸泡的救援与生存研究相混淆——后者更侧重于低体温症的应对,而非溺水本身。”通俗而言,人体完全沉入水中方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溺水;仅身体浸于水中、面部保持于水面之上,虽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呼吸障碍,却不能与溺水划等号。
溺水发生初期,人体会本能地屏住呼吸,此阶段内溺水者不断将水吞咽入胃。随着屏气时间的延续,机体逐渐陷入缺氧状态。此时,反射性喉痉挛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阻止水分进入肺部,但呼吸需求终将压倒一切,水仍会被吸入气道深处。研究显示,多数成年溺水者肺内液体量约为150毫升,这一容量(相当于每公斤体重2.2毫升)足以诱发严重的全身性缺氧反应。
不论肺内积水多少,亦不论吸入的是海水抑或淡水,在临床视角下,诸类情形并无本质区别——它们的共同病理基础均为缺氧。因此,若能及时逆转缺氧状态,便有望阻止心搏骤停的演进。不少溺水者在心跳停止前,会因低氧血症出现明显的心动过缓,此时通过有效通气纠正缺氧,对于挽救生命具有决定性意义。
当前,关于溺水的权威指导主要源自美国野外医学会及国内专家共识类文件,下文将据此梳理各项指南中的救治精要。溺水急救可划分为水下复苏与水上复苏两大环节,后者亦常被称为初期复苏。
溺水造成的主要生理损伤源于缺氧,故快速逆转缺氧是复苏工作的核心靶点。水中复苏即指在水环境中为溺水者实施通气支持,但胸外按压则不适用于水下操作——在水中,施救者与被救者均难以完成有效按压,故此类尝试应坚决杜绝。仅当施救者经过充分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及装备保障,能够在水下安全高效地执行通气操作时,才可考虑实施水下通气。
谈及水上复苏,许多人脑海中首先浮现的往往是“控水”这一概念。然而,对溺水者施以倒挂、拍背、按压腹部等控水手段的做法,实为不妥之举。
水上复苏应遵循心肺复苏与气道优先的双重原则。在初期复苏阶段,若忽视气道管理,持续缺氧将大大降低患者存活几率;此外,不当的人工呼吸手法可能延误救治时机,并诱发胃胀气、增加肺部误吸风险。因此,施救者应将焦点置于建立并维持畅通气道之上,同时尽量给予最高浓度的氧气,若有条件,可借助机械设备辅助患者呼吸。
对于非专业施救人员而言,若未经培训、无法或不愿实施人工呼吸,单纯的胸外按压仍不失为值得推荐的替代选择。但需特别强调,在溺水复苏中,仅靠胸外按压可能不足以挽救患者生命——这一策略仅适用于未具备专业技能的普通施救者。而专业救援人员则应优先处理气道、呼吸及正压通气:先检查溺水者意识与呼吸状态,使其平卧于坚硬地面,采取仰头抬颏法确保气道畅通,随后实施5次人工呼吸,继以30次胸外按压,再行2次人工呼吸,如此循环交替推进。
鉴于氧气在缺氧救治中的关键作用,即便在缺乏专业设备的条件下,若能获取任何形式的供氧装置,如便携式氧气瓶或氧气袋等,对患者生存均具有重大意义。复苏过程中,建议自始至终以最高浓度供氧。
自动体外除颤器(AED)虽为临床常见救治设备,但需明确:虽然缺氧是溺水者死亡的主因,长时间低氧血症亦可能引发心脏损伤,且溺水者心律变化常由心动过速逐步过渡至心动过缓乃至停搏,然而室颤在溺水人群中的发生率不足10%。因此,AED的应用应置于人工呼吸与胸外按压之后,前两者才是溺水急救的首选策略。
关于腹部冲击法,即所谓的控水法,无论在2014、2019还是2024年版的美国野外医学会指南中,均未被推荐用于溺水救援。海姆立克博士本人亦曾一度倡导在溺水者中推行该法,其初衷是认为必须先从气道清除吸入水分方能保证有效通气。诚然,少量水吸入肺部可能引发肺不张等并发症,但在急救现场,真正亟待解决的通常是水阻塞气道所致的缺氧问题。此时贸然使用腹部冲击法,反而可能延误通气时机、延长缺氧时间。
因此,在溺水复苏过程中,应通过规范吸引技术清除上气道内水分及呕吐物,而非依赖腹部冲击法。此外,复温同样不容忽视——溺水多伴随重度体温流失,这直接影响患者的生存率与神经系统恢复质量。然而现实操作中,复温往往被施救者忽略。
文末附上国内外主流指南对溺水急救措施的推荐汇总表,供读者学习对照。至此,溺水基础知识及核心急救技术已悉数呈现。相信各位已清晰认识到,面对溺水者时施救的正确路径,同时也应意识到,民间流传的控水法并未获得医学界认可。溺水救治的第一要义,始终是畅通气道、保障氧气供给。一言以蔽之:在水中有能力时给予通气支持,在岸上则遵循气道通畅、人工呼吸、胸外按压的A-B-C顺序稳步推进;若条件受限,切勿将宝贵时间耗费在寻找除颤器或清除分泌物等次要环节上,更不可迷信所谓控水法。永远铭记——复温对于溺水者同样至关重要。
{海南创新构建“二线口岸”运行体系 保障全}岛封关运作
中新网海口7月29日电(记者 王子谦)7月29日,海南自由贸易港第23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会上透露,海南自贸港在“二线口岸”运行管理体系上实现创新突破,为全岛封关运作的平稳有序提供了坚实保障。
全岛封关后,海南将执行以“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为核心特征的自由化与便利化政策体系。据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省口岸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及封关运作口岸建设工作专班办公室副主任黄永红介绍,海南确立了海关主导常规监管,海事、边检、港口及机场运营单位协同配合的“1+N”管理模式,并配套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二线口岸”管理法规框架。
在通关流程设计上,海南大胆推行前推后移策略,将原本在港口执行的非口岸管理事务,灵活调整至“二线口岸”之外的区域或线上完成。同时,实施分类监管机制,仅对经“二线口岸”进入内地的“零关税”商品、加工增值货物以及放宽贸易管制措施的货品实施海关检查。此外,海南打造了“一站式通关”体系,企业只需在线提交申请,海关和安检等部门即可协同处理并同步发出放行指令,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高效运作。
海南还创新性地建立了“智慧+信用”双轮驱动的监管模式,推动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海关智慧监管平台、口岸运营单位作业系统等实现全面对接与数据共享。同时,推出“二线口岸”信用通关制度,依据通关主体的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监管与服务,既提升效率又保障安全。
黄永红指出,通过系列制度创新,海南自贸港“二线口岸”已将农业农村、林业、交通等部门的动植物检疫检测、出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通行附加费征收等事项,优化至口岸区域外执行或整合至线上平台,实现了有效监管与高效通关的和谐统一。
在通关效率方面,“二线”出岛申报字段从原来的105项精简至42项,企业平均申报效率提升超过70%。目前,海口新海港和南港的“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场,货车安检平均时长已优化至70秒。
她进一步表示,封关后“二线口岸”的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截至6月30日,已有超过96%的经营主体享受快速通关便利措施,其中13家企业通过“分批出岛、集中申报”模式,累计完成集中申报185次,成功实现货物分批出岛1708次。(完)
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与瑞{士证券交易所直接联网正式启动}7月29日,香港金融基建迎来里程碑式进展——香港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与瑞士证券交易所(SIX)的直连机制正式上线。此举是迅清结算有限公司(下称“迅清结算”)自2024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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