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工会“孵化》式”创业分盟在广州揭牌
7月29日,一场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的盛事在广州拉开帷幕。当天,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旗下的“孵化式”创业分盟正式揭牌,“穗好创”技能+创业活动也同步启动,标志着区域创新创业生态迈入新阶段。
在活动现场,分盟的组织架构首次对外公布,20家来自企业、院校及行业协会的首批成员单位获颁授牌。这些单位的加入,为分盟注入了多元化的资源与活力。
广东省产教融智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世杰在受访时难掩兴奋之情。他表示,加入分盟带来的益处是双重的:一方面,可借助政府政策支持与资金渠道,破解运营中的现实挑战;另一方面,联盟内汇聚的众多机构,为业务拓展打开了全新市场空间。
活动尾声,中国教育创新校企联盟(产盟)副秘书长曹峥带来了一场题为《AI时代的一人公司与灵活就业机会挖掘》的专题讲座,为与会者剖析了技术变革下的就业新趋势。
谈及人工智能浪潮,广东省人社厅认定的创业指导师工作室领头人曾慜指出,国家和广东省正积极推动AI赋能的OPC新型创业形态。他强调,扎实的AI实操能力,是创业者在这一模式下实现突破的关键基石。他还透露,今年省人社厅已启动创业指导师工作室的试点建设,旨在强化“技能+创业”的综合服务支撑,为创业者保驾护航。
为网暴“划红线” 《首部专门性法律将填补哪些治理》空白?
近年来,“人肉搜索”、恶意造谣、群体围攻及流量绑架等网络暴力乱象频频发生,既对公民与法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也妨碍了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福祉。为有效预防、遏制及惩戒此类行为,国家网信办于本月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这标志着我国在反网暴治理方面即将迎来首部专项法律。究竟哪些行为可被定性为网络暴力?针对反网暴议题,网络平台应履行哪些防御与管控职责?相较于过去分散的治理规则,这一征求意见稿又有哪些创新突破和空白填补?
所谓网络暴力,其具体边界何在?正常的批评监督与恶意攻击之间又该如何划界?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清晰的法律界定,不少恶性攻击事件难以追责,遭网暴侵害的当事人也常常陷入维权困境。此次征求意见稿首次厘清网暴范畴,并细致划定法律红线,成为治理实践中的重要转折。
根据征求意见稿,网络暴力行为被明确定义为四类主要违法情形:其一,集中散布包含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挑起对抗、威胁逼迫或歧视偏见等内容的言论;其二,违规聚量披露他人隐私信息;其三,持续性实施网络恐吓、骚扰等不当举动;其四,其他损害合法权益的网络暴力形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指出,该草案对网络暴力所侵害的权益类型作了更为清晰的界定,重点保护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和个人信息等核心权益。同时,草案尝试引入量化标准,以“集中”或“持续”特征来限定网暴行为范围,将偶发性表述剔除在外。此外,制度安排上兼顾双向保障,力求在惩处网暴与保护正常表达、舆论监督之间寻求合理平衡。
有专家分析,本次明确网暴范畴的最大特色在于“具体化、可操作、可辨识”,所列举的四类行为全面覆盖人身攻击、隐私侵犯、持续骚扰和恶意中伤等主要网暴表现,极具针对性。更为关键的是,征求意见稿坚守法治原则,避免“一刀切”式治理,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非毫无限度。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进一步解读,草案明确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乃至协助网暴行为。公众在正常评论时,即便观点偏激,也应避免肆意辱骂、恶意贬损或虚构事实,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追责。草案不仅严惩直接发起者,还追查协助者的连带责任,并确立失信惩戒机制。参与网暴者或将面临注册新账号或相关互联网服务的限制。
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主要通道,同时亦是防控网暴的关键闸门。此次征求意见稿针对平台监管短板,系统强化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构建起涵盖监测、预警、干预、处置与报备的完整防控链条。具体而言,平台需制定网暴信息分类标准,建立典型案例样本库,精确识别各类网暴言论,并动态管理涉暴重点账号,对违规账号及时采取限流、禁言或封禁等举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精武认为,核心目的在于推动平台从形式性履职转向实质性履职,杜绝其以技术能力不足、信息量庞大或治理手段有限等理由规避法律责任。他强调,本次草案对平台义务的升级幅度较大,如第十六条第二款就明确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还需履行禁止网暴者重新注册账号等具体技术处置措施。
专家指出,平台处于网暴治理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关键的前端防线。此次征求意见稿摒弃了以往笼统的原则性要求,转而确立可落实、可核查、可追责的强制义务。平台角色从被动删帖转向主动预警与提前干预;处置方式由统一化措施升级为对弱势群体的优先保护,从而全面压缩网暴生存与扩散的空间。
网络暴力的伤害具有高度隐蔽性,且受害者维权成本普遍较高,而施暴者违法代价偏低,长期构成治理难点。对此,征求意见稿构建了从严追责与多元救济相结合的完整闭环。在追责层面,草案明确聚焦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及推波助澜者,破除“法不责众”的偏见;依据网暴情节轻重,匹配相应的行政、民事或刑事处罚,形成阶梯化精准惩戒。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网暴行为,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李怀胜指出,草案首先精准打击“关键少数”,明确对组织、策划、煽动及教唆者从重惩处,打破过往集体暴力中的侥幸心理。其次,草案推行网络暴力告诫书制度,对情节轻微而未达到行政拘留标准的案件,公安机关可出具告诫书,对行为人进行警示与教育,填补了轻微网暴行为的追责空白,构筑起“轻微有告诫、严重有惩戒”的梯度化问责体系。
专家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一大突出亮点在于补齐受害者维权的短板。在救济层面,草案明确法院对网暴自诉案件优先立案,对于取证确有困难的受害者,可协调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取证。同时,检察机关可依法支持特殊受害群体提起诉讼,为弱势群体提供司法层面的兜底保障。
国家网信办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网络暴力法(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我国反网暴治理即将迈入专项立法时代。相比于既往零散的治理规范,这一草案实现了哪些实质性突破、填补了哪些治理空白?支振锋认为,通过国家层级的反网暴专项立法,提供了高规格的制度供给,有效整合了分散于各类法规中的相关规定,为网暴治理确立了统一且权威的法律依据。同时,该草案将过往治理经验加以提升与固化,推动网络生态治理迈向更加系统化、法治化与长效化的新阶段。
全国8条河流仍(维持超警)
今天(30日)上午,水利部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商会议,对全国范围内当前的防汛态势进行了综合研判与评估。最新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今日上午9时,河北、甘肃、内蒙古等多个省区的共计8条河流,其水位依然保持在警戒线以上,防汛压力尚未解除。
根据气象水文部门的预报分析,在随后的三天(7月30日至8月1日)中,受持续性强降雨过程的影响,多条重要江河将迎来显著的涨水过程。具体涵盖范围包括:长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岷江、沱江、嘉陵江,以及汉江上游流域;黄河中游的渭河、伊洛河等支流;海河流域漳卫河水系下辖的卫河;珠江流域的郁江、东江,以及桂南沿海和粤东沿海的诸多河流;云南境内的澜沧江;此外,松花江流域的嫩江上游干流及其支流甘河、诺敏河,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牡丹江,还有图们江等水系,均预计会出现明显的水位上升态势。
与此同时,在暴雨核心覆盖区域,一些中小河流也面临潜在的洪水风险。例如,桂南沿海的防城河、粤西沿海的袂花江、岷江支流府河以及沱江支流西江河等,这些河流不排除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的可能性,需密切防范。
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汛情变化,水利部已于7月29日晚间正式对外发布了洪水蓝色预警,并特别提醒相关地区的社会公众及有关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积极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以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联《盟工会“孵化》式”创业分盟在广州揭牌7月29日,一场聚焦粤港澳大湾区产教融合的盛事在广州拉开帷幕。当天,技能人才培养联盟旗下的“孵化式”创业分盟正式揭牌,“穗好创”技能+创业活动也同步启动,标志着区域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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